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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接到聘用通知,就是未被繼續聘用?南寧市金牛橋學校以這種方式辭退8名員工時,遭到這些員工的質疑。11月5日,謝彩萍等8人以該校無故解聘爲由,將這所民辦學校訴上勞動仲裁庭,要求該校兌付拖欠他們的工資、辭退補償、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據謝彩萍等8人(一男7女)訴稱,從1998年起,他們先後被該校聘用爲副校長、副教導主任和班主任,在校期間工作勤懇,盡職盡責,並按要求完成教學任務,得到學校領導、老師和學生家長的肯定。
今年7月5日,學校在一次會議上突然對所有的老師宣佈準備解聘一批員工的決定:如果你們當中有人到了7月15日仍未得到通知,就是被解聘了!10天后,謝等8人一直未接到學校的續聘通知,也未得到學校爲什麼解聘他們的解釋。
據謝等人訴稱,學校開學後不久,被續聘的老師也各自領了工資,而他們這些被無故解聘的8名員工,不僅未領到7~8月份的工資,而且學校也未按有關規定,給他們辭退補償金和養老保險手冊。他們多次與學校交涉,均未得到明確答覆。
在當天的庭審中,被申訴人南寧市金牛橋學校逐一進行答辯:這8名員工有的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有的帶走教學材料,雖然他們先後與學校建立勞動關係,但雙方並未明確約定勞動關係的存續期間。
學校在7月15日對他們進行解聘後,雙方已不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而且,雙方中止勞動關係後,學校盡了責任:不僅列出了他們7月1日至15日的工資單,主動提出給予他們相應的補償金,還一一通知他們前來領取。
因爲他們在離校時還帶走學校的教學輔導材料,所以要求他們來領取工資等費用時,順便歸還這些材料。但學校多次通知這8名員工後,他們始終拒絕歸還教學材料及領取工資。鑑此,學校決定收回給予他們補償費用的善意。
因這些員工所申訴的各種主張,均未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金牛橋學校要求仲裁庭駁回他們的各種申訴請求。庭審後,南寧市勞動仲裁委對雙方進行調解,被申訴人僅同意給三四名女老師適當的經濟補償。對此,仲裁庭宣佈擇日對另外幾名老師的糾紛再另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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