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和張建明是聯合小區里門對門的鄰居,多年來兩家一直不和,經常吵鬧,張春總是輸,便心存惡氣。2000年,張春老婆生下一子,張春當即給兒取名“張建明”,並經常讓兒子叫自己爸爸和以打罵兒子爲由,指桑罵槐,奚落鄰居張建明。爲此,雙方引發一場“姓名大戰”。昨日,記者前往採訪時,雙方都稱要上法庭對簿公堂。
席夢思埋下“仇恨”
1998年,張春和老婆從瀘州來成都做生意,住進聯合小區。他們的對門住着一對夫婦,男主人叫張建明。張春搬進小區時,因其席夢思牀太大,久久擱置在房門口,阻礙張建明一家進出,張建明對張春說了些不客氣的話,張春不服,雙方大吵一架。這件事給兩家人播下“仇恨”的種子。1998年11月6日,張建明的老婆李秀穿了件很花的衣服出門買菜,張春多看了兩眼,立即遭罵,雙方對罵起來,張建明和張春的老婆也隨即“聲援”。最後,張春家吃了敗仗。此後,兩家又吵鬧許多次,總是張春家“吵輸”。
久輸之後,張春便“很想找個機會‘修理’一下張建明”。
給兒取個“仇家”名
1999年2月,張春老婆懷孕。眼看老婆肚子漸大,張春有了主意:等孩子生下來,如果是個男的就取名“張建明”。果然,張春老婆生下一兒,“張建明”便成了他兒子的名字。隨着小“張建明”一天天長大,張春的“復仇計劃”一步步得到實現。他經常趁張建明在公共場所時,抱着小“張建明”大聲說:“張建明,快叫爸爸!”當張建明氣惱地走過來直問他胡說些什麼時,張春則說:“不關你的事,我在和我兒子說話。”張建明雖氣,卻一點辦法也沒有。更讓張建明氣憤的是,張春經常當着他的面指着小“張建明”痛罵,張建明明明知道張春是在指桑罵槐,但也只能忍着。
張春告訴記者:“我是忍受不了張建明從前那種囂張氣焰纔出此下策!”而張建明卻說:“張春侵害了我的姓名權,我要上法院告他。”聞此,張春表示,如果張建明起訴,他“一定奉陪到底”。實習記者王勇
-律師說法是否侵害了名譽權?
成都中法律師事務所何佳林律師認爲,根據《民法通則》,“張建明”這三個字不屬於哪一個人專用,任何一個姓張的人,只要他願意,都可以使用這個名字。在我國,同名同姓的人很多,一同名同姓就侵害姓名權,那還了得?因此,張春並沒有侵害張建明的姓名權。雖然如此,但張春卻侵害了張建明的名譽權,因爲,張春在公共場合的那些行爲,其實是爲了“影射”張建明,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張建明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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