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市民政局獲悉,凡在今年3月份未領取2002年度居民副食品價格補貼者(僅限於執有“天津市居民副食品價格補貼領取證”者),可憑領取證、戶口本、圖章(或戶口本上人員圖章),到本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或指定發放點補領副食品價格補貼,時間爲從即日起至12月14日,逾期還未領取者不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