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駐軍法》第一章第二條“澳門駐軍實行人員輪換制度”的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澳門部隊部分人員於2002年11月21日進行正常輪換。駐澳門部隊對澳門特區政府和廣大市民給予的支持和關心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