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爲人父本是件高興的事,但新都區新都鎮的羅先生這幾天卻怎麼也高興不起來,由於孩子沒有在醫院出生,他拿不到醫院的出生證明當然也不能給孩子上戶口。
1日上午,記者在新都區某醫院見到他時,一直爲此事揪心的他告訴記者,在向醫院付了500元的預付金和重新將老婆孩子“搬”到醫院住下後,醫院終於答應今日爲他辦理出生證明。不過令羅先生大惑不得其解的是:娃娃不能在家裏生嗎?這娃“不聽話”提前“入世”據羅某介紹,從今年8月9日起,他懷孕的妻子就一直在新都區某醫院作定期檢查,醫院將預產期定在了12月23日。11月18日,羅又陪妻子來到醫院作例行檢查,醫生檢查完後讓他們12月3日再來檢查一次,確保即將到來的生產能順利進行。但在18日檢查之後的第9天,即上月的27日,羅先生的妻子就出現了臨產徵兆,由於未聯繫上醫院,羅不得不在住家附近找了一個“赤腳醫生”爲妻子接生。27日早上8時,妻子順產下小孩。小孩的出生比醫院的預產期早了將近1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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