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文案、“編外”記者、專欄作者……這種種“頭銜”也許都不足以概括走走的身份,以至於她需要印製不同“版本”的名片,用以介紹自己。當然,這一切有個共同點,那就是都與文字有關——她是一個自由撰稿人,在文字中尋找着自己的快樂和價值。
走走的原名叫曹亞男,24歲的她從復旦大學外文系畢業後,順利地進入了一家廣告公司,過起了朝九晚五、穿着套裝周旋在客戶間的生活。工作並不困難,可是她總覺得這並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聽音樂,看畫展,聚會……即便安排瞭如此豐富的業餘生活,她仍然不快樂。
她發現,寫作是惟一一種可以給予自己快樂的方式,無論心情處於什麼狀態,寫作總能讓心平靜下來。於是,有空時,她把自己內心的想法通過鍵盤敲打出來,存入電腦。
最初的嘗試是“玩票”性質的。有一次,一位供職於雜誌社的朋友向她約稿,她也不在意,順手“塗”了一篇。沒想到稿子出來後,如滾雪球一般,來約稿的報刊雜誌越來越多,她成了一名“業餘”撰稿人。等到小有名氣之後,就職的公司也給了她“特權”———不用朝九晚五上班,公司的活兒也可以用“約稿”的方式處理。撰稿,從“副業”變成了“主業”。
自由撰稿人的生活並不像常人想象的那麼輕鬆。當記者通過手機與走走預約採訪時,她正趕着去採訪,爲一家報紙的專欄提供稿件,而第二天的日程也已經排定:早上採訪,中午和朋友吃飯談策劃,下午到廣告公司進行創意。無奈,採訪只能在第二天傍晚6時30分進行。“這是我通常的‘排片表’”,走走告訴記者,她現在在四五家報紙雜誌開設專欄,還寫小說,一個月要寫六七萬字。爲此付出的代價就是,常常從早晨8時05分醒來,到第二天凌晨,一直“泡”在文字中。
跟文字打了這麼久的交道,走走對它“又愛又恨”。愛的理由很簡單:自由。雖然忙碌,但她可以選擇自己每天的生活內容,穿自己喜歡穿的藍色休閒服,也不用看別人的臉色。狀態好時,採訪、翻譯、寫專欄、做廣告創意……每天的生活都是新的,豐厚的稿酬還可讓她衣食無憂。狀態不好時,也可以把自己關在家裏,看書,聽音樂,隨心所欲,寫些想寫的東西,也是一份不錯的生活。“我還可以給自己放假”,每過一段時間,她就會謝絕所有的稿約,背上行囊獨自出遊,在火車車輪與鐵軌的撞擊聲中靜靜地閱讀,在遠離上海的地方感受他鄉生活。
恨的理由也很充分:創作是一個痛苦的過程。走走說,寫作狀態中的她不吃東西,不喝水,也不聽音樂,彷彿進入一種“入定”狀態,滿腦子都是筆下的場景、人物。“順利時還好,要是找不到感覺,你會被文字逼上絕境。”有一次,走走接下一篇稿子,可是無論如何找不到“點”,她坐立不安,甚至一夜未眠。可是,打開手提電腦,看看密密麻麻的文稿,她又心甘情願一次次再受煎熬。
“也許這算不上最好的生活方式,然而卻是最適合我的!”走走這樣評價自己的職業。她希望有一天能走遍世界各地,記錄下各種人的生活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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