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想還錢,將自己80多歲的情人殺死,45歲的袁秀珍日前站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1999年11月,家住北京的老馮老伴去世,他很想找個保姆。經人介紹,他認識了袁秀珍。當見到比自己年輕30多歲、眉清目秀的袁以後,老馮改了主意,想與袁秀珍“談朋友”。袁秀珍開始覺得有些突然,那時她已與他人同居,但看到老馮是個離休幹部,每月有不低的離休金,她心動了,想從老馮手裏騙點錢花。
隨後,袁秀珍經常去陪伴老馮,偶爾也幫着做一些家務,很快便贏得了老馮的心。此後她便經常以治病爲藉口跟老馮要錢。老馮雖有不滿,但已被袁秀珍迷惑,還是把自己家裏的鑰匙給了袁秀珍。二人真正談起了“戀愛”。
2002年5月以後,二人的交往已有半年。老馮發現袁秀珍到自己家來的次數少了,而且也很冷淡。經跟蹤,老馮發現袁秀珍與一個30多歲的男人同居一處。他很生氣,開始不斷地要求袁秀珍還錢。一天,在幹休所食堂裏,老馮當着很多人的面讓袁秀珍還錢,很要“面子”的袁秀珍覺得老馮讓自己下不來臺,心想如果老馮再讓自己還錢,就殺死老馮。
8月9日,袁秀珍帶上刀和一身準備殺人後換的衣服來到馮家。老馮又讓袁秀珍還錢,兩人發生爭執,袁秀珍將老馮推倒在地,然後拿起一個酒瓶向老馮頭部猛擊,酒瓶碎了。袁秀珍用左手抄起一個健身球向老馮頭部及太陽穴等要害部位猛打10多下,後又用毛巾堵住老馮的嘴、鼻,致使老馮機械性窒息死亡。
作案後,袁秀珍爲掩飾自己的罪行,僞造現場。正當她要逃跑時,發覺情況不對的鄰居們破門而入,袁秀珍在作案現場被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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