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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年前的一次手術給吳女士治好了病也落下了病根兒——一團紗布留在了肚子裏。爲了這團曾經被懷疑爲腫瘤的紗布,吳女士將醫院送上了法庭。日前,在東城法院的調解下,醫院同意賠償吳女士7萬元。
1968年,吳女士因患左側卵巢囊腫到北京某醫院進行手術治療。術後不久,吳女士出現腹部疼痛等症狀,爲此她四處求醫,但未見好轉。2001年11月,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診斷其“盆腔內有異物”,懷疑是腫瘤。2001年12月,吳女士再次接受手術時發現,所謂腫瘤實際是一團紗布。
吳女士肯定是被告醫院在手術過程中遺留的,多次協商未果後,她將這家醫院告到法院。庭審中,被告醫院承認原告所述的事實,同意當庭賠禮道歉,但認爲賠償數額過高。經法院調解,雙方當事人終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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