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腿上抹金粉准備上場的脫衣舞女對門邊那個怒氣衝衝的男子無動於衷。斑駁的牆壁和雜亂的物件與前臺並沒什麼共同之處。維吉從不讓他的人物從環境中分離出來以簡化畫面,也從不害怕閃光燈在人物身後留下陰影。他的意思是:『我(攝影師)在,我抓拍。』完全美國式的直率。
20世紀40年代紐約的夜幕中,出沒著一位肥胖的攝影師。他穿在身上的服裝是昂貴的訂制品,但看上去卻如同地攤貨。他的頭發散亂、眼光迷糊——這些都並不妨礙他以比警車還快的速度趕到犯罪現場,拍出世界上最好的凶殺照片。
他的一生都在紀錄大都市的夜晚,這是一個與白天截然不同的世界,在黑暗中,一切都以更無恥、更荒唐、丑惡、更肆無忌憚的方式展現出來。而這一切又都暴露在這位攝影師的閃光燈中。這位攝影師便是著名的維吉。
維吉的大部分照片有如棒球棍猛擊膝蓋一般直接。沒有任何東西妨礙你對它們的理解,它們甚至不需要標題。與大多數攝影師不同,維吉拒絕戒律,也沒有發展出一套理論。他對技巧是如此漫不經心,以至他的早期傑作曾被指責為潦草馬虎。
藝術也未給維吉造成任何麻煩。由於他不懂繪畫和雕塑。對藝術史或攝影史所知甚少,他從不費心去考慮與藝術有關的東西。他從他的被攝對象中看不出什麼象征意味。他使用相機並非為了去歌頌他所拍攝的人們,他只是為了謀生,一種狹窄但不乏閑適的生活。他所希望的是自由自在地去當維吉:一點名聲,一點錢(不用很多),和一些女人。他獲得了這一切,並且他還贏得了藝術家的頭銜。在他死後,他的招牌常常以『著名維吉的正宗作品』的形式出現於編輯們的廣告語裡。
當他還很年輕時,維吉便散發出一種中年的氣息。他那不安分的黑眼睛略微有點迷糊,長長的卷發缺乏梳理,手裡拿著相機,嘴裡還叼著抽了半截的雪茄。在冬天,他看起來似平與他皺皺巴巴的衣服融為了一體,而他所有的口袋裡都塞滿了膠卷、鏡頭以及各種小儀器。
到30歲時,維吉變得很胖,體形松松垮垮。後來等自己有了錢,他在倫敦找到一個著名裁縫做衣服,並堅持所有部分都做大兩英寸。他不喜歡被衣料緊緊貼住的感覺。幾小時後,維加穿著有如紐約街頭手推車販賣的衣服高興地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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