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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讓弟弟乙從文早日結婚,姐姐乙海燕竟先騙後逼,使一未成年少女被兩次強姦。據齊魯晚報報道,山東濰坊市奎文區法院近日以強姦罪,判處乙從文有期徒刑五年,乙海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今年6月,乙海燕約同在深圳打工的16歲女青年魏某一起來到濰坊,一起住在其父的租房內,二人同住一室,後乙海燕、乙從文與其父圖謀讓魏某嫁給乙從文爲妻,魏某不同意,三人就想“生米做成熟飯”,迫使魏某同意。乙海燕向魏某言明情況後,魏某以年齡小爲由反對,並提出回家,乙海燕不同意,從此與其家人監視魏某的行動。
6月15日晚11時許,乙從文之父安排乙從文與魏某共住一室,並將房門鎖上,乙從文欲強行和魏某發生性關係,魏某大喊大叫,乙從文即捂其嘴。乙海燕便開門進去,對魏某進行語言威脅,由於魏某極力反抗,乙從文強姦未遂。
16日上午8時許,乙從文趁魏某睡着之機,將門反鎖,採取卡脖子、捂嘴等手段,將魏某強姦。18日晚12時許,又以同樣手段再次將魏某強姦。23日早上,魏某向安徽老家打電話求救,次日,魏某老家的魏紹勤來濰報案,抓獲了乙從文姐弟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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