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小於200平方米不得裝局域網遊戲不得建在長安街
今後在北京市開辦的上規模上檔次的網吧將受到政策鼓勵,向連鎖化方向發展,而那些更多的狹小陰暗的“網屋”將被逐出市場。昨天,市政府轉發由文化、公安、工商、通信等部門聯合會籤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規定,從下月1日起,在本市開辦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門檻將大大提高。
據介紹,《管理辦法》是在2000年發佈的相關規定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與舊有的規定相比,今後本市將在三個方面強化開辦網吧的市場準入條件:一是在營業面積方面,從原來的必須擁有20臺計算機終端,營業面積不得低於40平方米,變成今後必須擁有80臺終端機,營業面積不得低於200平方米;二是註冊資金必須在50萬元(含)以上,而以前並沒有明確的資金要求;三是在經營形式上,首次規定網吧必須實行專營。有關人士就此解釋說,這就意味着如果一個綜合性的公司中含有網吧業務,必須將其分離出來,單獨辦理營業執照。這樣出現問題後,工商部門可隨時吊銷執照。
《管理辦法》詳盡規定了申請網吧《網絡經營許可證》的辦理程序,即使獲得了市場準入,經營者也不得超出一系列的經營禁忌,如經營者不得擅自停止網絡安全技術措施;不得利用網絡遊戲經營賭博;不得給予消費者貨幣、獎券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物質獎勵;不得安裝局域網遊戲;應對營業活動進行錄像,錄像資料至少保存15日等等。
《管理辦法》第六條還規定了五種地區不得設立網吧,分別是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的臨街建築內;中央黨、政、軍等主要機關周圍200米範圍內;大學、中學和小學校園內及中學和小學周圍200米範圍內;居民住宅樓(院)內及民宅劃爲商業用途的房屋;地下二層以下(含二層)和地上四層以上(含四層)的建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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