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簡歷、聽招聘會、應聘面試……畢業生在畢業前往往忙於找工作,大學裏最後一年課堂上人煙稀少。爲避免大學畢業生提前應聘嚴重影響教學質量,廣東省人事廳提出,用人單位不得在每年3月1日之前進入學校招聘或通過其他途徑發佈招聘信息,違者應追究策劃者和舉辦單位領導的責任。
針對高校畢業班學生提前離校應聘,造成畢業班教學質量嚴重下滑的情況,廣東省政府參事室參事樑鐮鑾指出,最後一個學期一般是完成一些待修課程和從事畢業論文(設計)工作的重要時期,是要學生把所有知識和技能進行綜合運用和訓練的重要環節。應屆畢業生在最後一個學期中忙於找工作已對學業造成巨大沖擊,教育部門應該把穩定高校應屆畢業班學生學習秩序措施也體現在“就業工程”之中,以保證高校畢業生的質量不受就業問題的影響。
據瞭解,畢業生紛紛提前“活動”,除了因爲就業競爭激烈外,與計劃經濟時代遺留下來的“報送與制訂畢業生分配計劃”有直接聯繫。該計劃要求每年4月下旬學生要報聯繫落實單位情況、學校要制訂和報送畢業生分配計劃,也就促使了學生和學校勢提前半年至一年作相應準備。
廣東省人事廳在答覆樑鐮鑾參事時表示,現行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必須改革。他們主張取消現行的高校應屆畢業生“報送與制訂畢業生分配計劃”和就業報到證這一計劃經濟時代遺留的制度,實行分類管理的就業制度,進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的畢業生,分別憑相應憑證辦理報到、落戶手續。
廣東省人事廳提出,各類學生專場供需見面會必須在每年3月1日以後才能舉辦,主辦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用人單位不得在每年3月1日之前進入學校招聘畢業生或通過其他途徑發佈招聘信息,違者應追究策劃者和舉辦單位領導等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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