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500多元現金不翼而飛,面對丟錢同事的懷疑目光,她兩次脫去身上的衣褲,讓其搜身。雖然事情已過去兩日,這名姓鄒的售貨小姐仍覺得委屈。兩度脫衣自證清白的鄒小姐,前(11)日在其上班的成都石人南路一服裝專賣店外,向記者講述了委屈一幕。
500多元現金丟了
前日晚9時許,同事周某和冉老闆一同來到店裏,隨後周發現自己掛在裏屋牆上的黑色揹包好像被人動過,打開一看,內裝500多元現金的錢夾空了。周某氣憤地從裏屋衝出來,把店裏的每件衣服都翻了個遍,但什麼也沒發現。第一次脫衣自證清白由於鄒小姐一整天都待在店中,自然難脫干係。爲證明自己清白,她倒出包內所有的東西讓周某檢查。夜裏11時左右,她又陪周某到石人派出所報案。當問及誰最可疑時,鄒小姐說,因爲停電,店內光線較暗,有可能是前來買衣服的人拿走了這500多元錢。而周某卻在一旁意味深長地說了句,“那也說不定就是買主。”此話一出如同晴天霹靂,猛擊鄒小姐的自尊心,她鼓足勇氣說:“既然你一直懷疑我,那我主動配合你搜我的身。”於是,兩人來到一個空房間裏,鄒小姐表情木訥、手腳僵硬地脫下外套、毛衣、外褲和鞋子,全身上下只剩貼身衣褲。當她看到周某的目光注視着她的鞋子時,又主動蹲下將鞋裏的鞋墊抽出,當然,鞋子裏面什麼都沒有。就在鄒小姐蹲下身準備穿鞋時,周某竟也隨她蹲下,用手隔着棉毛褲在她的褲腿上捏了好幾處。此時,鄒小姐再也忍受不住了,她的淚水奪眶而出。第二次脫衣再證清白凌晨1時許,二人回到專賣店。此時,鄒小姐才得以上廁所。之後,爲了讓周某不再產生新的疑慮,她再次在其審視的目光下,重新脫掉自己的衣褲……早報記者李媛
律師見解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程守太律師:從法律角度講,鄒小姐完全沒有必要採取脫衣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清白,而是通過公安機關的介入,來調查清楚事件的真相。此外,在鄒小姐脫掉衣褲時,同事周某對其進行搜身,鄒小姐也採取了默認的態度,但周的行爲並沒有構成侵犯名譽權,因爲事件沒有發生在公開場合,在公衆中沒有造成影響。只是鄒小姐證明自己清白的行爲太過激,太不理智,不過周某也沒有權利對其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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