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堅持三要三不要原則,積極穩妥地推進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三要三不要原則指的是,堅持市場導向和就業機制和下崗職工協議期滿出中心的原則不動搖;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分別處理,不搞一刀切,採取保老、扶中、推青措施;堅持對協議期滿解除不了勞動關係、無就業崗位出不了中心和既進不了中心又不能享受失業保險的兩部分人員,研究保障基本生活的辦法,積極促進再就業。在推進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寧夏重新對區級原實行“三三制”保障的22戶國有企業,和實行救助的11戶困難企業的下崗職工生活保障情況進行了調研。通過調查瞭解審覈,重新對13戶已到協議期的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由於企業支付不起下崗職工經濟補償金等債務,不能按時解除勞動關係,出不了中心的下崗,給予了延期保障。同時,對11戶困難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情況,根據企業經營狀況,繼續實施救助。今年,寧夏財政部門共籌集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1.27億元,其中,補助各市縣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2850萬元,撥付自治區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3700多萬元,撥付2100多名下崗職工出中心經濟補償金2600多萬元,併爲4戶企業承擔經濟補償金25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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