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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爲加大支持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力度,日前,市外經貿委與國家外匯管理局天津市分局聯合召開了境外投資外匯管理政策說明會,公佈了支持企業“走出去”本市採取的境外投資外匯政策的新舉措。
這些舉措包括:一是取消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制度,自2002年11月15日起,外匯局不再收取5%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對已收取的匯回保證金目前正在進行清理,下一步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退還;二是爲了鼓勵和支持本市有比較優勢的各種所有制企業對外投資,帶動商品和勞務出口,天津外匯局將積極幫助企業解決特殊用匯需求問題。新的外匯管理政策將爲本市企業“走出去”投資辦廠提供更爲方便的條件,進一步促進企業加快“走出去”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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