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嶺市藥監局局長李國平將刻着“放心藥店”四個大字的銅匾親自掛到“瑞人堂大藥店”等20家藥店的牆上。至此,浙江全省已涌現出300多家放心藥店,約佔現有正式批准藥店的10%。
什麼樣的藥店才稱得上是“放心藥店”?爲什麼要評選“放心藥店”?對此,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鄭尚金這樣回答我們,藥監局的職責和宗旨就是確保生產和流通的藥品安全有效,讓老百姓真正吃上“放心藥”。評選“放心藥店”就是運用這樣一種載體或抓手使我們的使命和宗旨得以具體體現。因而,“放心藥店”是藥監工作方方面面的集合和結晶,是零售藥店的示範和規範。記者通過走訪零售藥店,印證了鄭局長的說法。
放心藥店首先是合法藥店。近年來,隨着醫藥事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別是“醫藥分家”的醫療體制改革的推進,我國藥品零售市場日趨繁榮和活躍,各種成份的零售藥店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這對方便羣衆買藥,平抑藥價十分有效。但發展過於迅猛,管理一時跟不上,也造成很多問題。尤其是一些未經合法登記的“遊擊藥店”不僅兜售假冒僞劣藥品,還魚龍混雜,衝擊了合法藥店,嚴重擾亂了醫藥市場的秩序,給人民羣衆的用藥安全帶來諸多問題。
溫嶺市在市藥監局成立前最多時非法藥店或未經登記的售藥醫療機構達1000餘家,這些藥店進貨渠道混雜,不少爲牟取暴利以次充好,使假冒僞劣藥品充斥市場,甚至出現象新河鎮雅雀村村民回收倒賣一次性針筒,再返銷市場的惡劣行徑。針對這種情況,浙江省藥監局在完善藥監管理機構的同時,採取“進籠子”管理的辦法,大膽依法行政管理。從1999年下半年試點以來,他們克服經費、人員不足等困難,在全省各縣市區都建立起基層藥監機構,使藥監管理的觸角從地市一級延伸到社區和農村。各藥監機構在起步階段就改“前置管理”爲“後置管理”,放寬市場準入條件,凡是條件具備的都允許登記,發放零售經營許可證,統統進籠子管理。與此同時,各藥監機構會同工商、公安、衛生等部門聯合整頓醫藥市場,狠狠打擊非法經營者,保護合法經營者,使醫藥市場秩序頓爲改觀。已開業6年多的私營藥店棗溫嶺市“瑞人堂大藥店”經理張冬明說,儘管現在藥店發展比過去多得多了,競爭更激烈了,但大家都遵紀守法經營,公平競爭,生意反而好做了。今年,他的中心店門面已從200多平方米擴展到400多平方米,銷售額達到500多萬元,比上年翻了將近一番。在此基礎上,他今年又連續開出3家分店。
放心藥店必須是規範藥店。浙江省藥監繫統在大抓依法行政管理的同時,以GSP爲標準,開展零售藥店的規範化建設管理。首先對零售藥品進行分類陳列和管理。記者走進距溫嶺市區50公里的鬆門鎮的“百歲堂大藥店”,但見藥品、保健品和醫療器械分列在不同區域銷售,藥品又分爲中藥和西藥兩大類,下面又細分出處方藥(OR)和非處方藥(OTC)兩大類,再細分出消化系統、呼吸系統、循環系統、祕尿系統等藥品專櫃,儘管藥店經營着數千種藥品,但每種藥品都各在其位,標籤得規規矩矩明明白白,讓人一目瞭然。“百歲堂”的經理兼執業藥師陳仁崗說,過去沒規範化時,藥店是哪種藥好銷就將哪種藥品放置於櫃檯的最醒目處,結果櫃檯擺得雜亂無章,顧客也看得昏頭腦脹,不知所措。現在好了,顧客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直奔相應的櫃檯,購藥非常方便。
放心藥店還要嚴格控制藥品的進出貨渠道,建立完整的進出貨臺帳。浙江省藥監部門規定,所有的零售藥店都必須建立進出貨臺帳,保證藥品來源合法正當,沒有假冒僞劣產品;保證藥品出貨及時,在有效期內銷售;保證藥品進出貨數量、批次、規格對得上帳,沒有差錯和疵漏。臺帳的建立,使零售藥店的情況完整透明瞭,便於監管。對發現有做假帳者,藥監機構則採取一票否決制,立即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使其“出局”。記者走訪的零售藥店,無論是門店還是倉庫,都按規定做到了建立健全28種規範性的臺帳制度,有1/3的藥店已進入了電腦管理。記者在臺州市綠洲連鎖藥業有限公司的倉庫看到,倉庫面積按標準超過500平方米以上,所有的藥品都按規定分類離地置放,恆溫藥品、串味藥品、厭光藥品都分門別類地置放在不同的房間或規定的容器之中,每天進進出出的藥品也都在電腦上記錄得清清楚楚。記者在倉庫的一角發現一堆檢測出的正準備廢棄的“問題藥”,問爲什麼不馬上處理掉?綠洲負責人告訴我們,這些廢棄藥,藥店是無權處理的,必須由藥監部門審覈後纔可作報廢處理。可見,浙江省零售藥店規範化建設已不是在做表面文章,而已深入到業主們和從業人員之心中了。浙江省評選“放心藥店”,是採取羣衆評議和專家打分相結合的辦法。從羣衆和專家打分的情況來看,大多數的“放心藥店”都是在“規範藥店”的基礎上產生出來的。
放心藥店應該是誠信藥店。從上述綠洲藥店及時處理檢測出來的不合格的藥品的案例可以看出,浙江省的零售藥店,正在向誠信藥店邁進。爲了塑造誠信,浙江省藥監繫統從主客觀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從外部編織一張無處不在的監督網,聘請鄉鎮、街道的領導或醫療衛生機構的專家擔任監督員或監管協管員,對藥店的經營進行經常性監督。這樣做的好處是,不僅解決了藥監機構人手偏少的矛盾,還強化了社會監督,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聯動”的監管體系,等於增加了藥監局的監控點;二是加強藥店的行業自律。採取的方式是按區域劃分片組,經常性地組織學習,交流。各片組由業主自己選出片長,制定公約,抵制假藥,互相監督,發現問題自查自糾。不少片組爲了儘早熟悉政策法規,競相聘請藥監人員前來講課,由於基層藥監機構人手少,許多地方出現了“搶局長”、“搶科長”的熱鬧場景。社會監督與行業自律從內外兩個方面提升了藥店的誠信。“瑞人堂”藥店執業藥師謝金生告訴我們,藥店向社會作出“電話購藥,送貨上門”的公開承諾,有時爲了一毛錢的小生意,也要派專人上門送藥服務。
放心藥店是平價藥店。零售藥店放開經營後,並沒有帶來惡性競爭,反而對平抑藥價起到了穩定作用。過去,醫藥不分家,社會上藥店很少,藥品基本上是醫院壟斷經營,藥價虛高一直制止不住。經營放開後,由於基層藥監機構建設滯後,一時管理不住,曾一度出現了一些違法經營藥店,進貨渠道混亂,假冒僞劣產品充斥市場,曾造成藥價的極不穩定和混亂。有時同一個藥廠生產的同一批次、規格的藥品價格相差幾倍、甚至幾十倍。
實行依法整治和規範化管理後,藥價混亂的局面得到控制,尤其是連鎖經營的出現和通過片組進行“集團採購,聯購分銷”的方式,使藥價降了下來,老百姓得到了實惠。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零售藥店的藥價普遍比醫院低30-40%。“瑞人堂藥店”張冬明告訴記者,他打算在市中心再開一家規模稍大一點的平價藥品超市,把藥價再降點下來。由於平價藥店的大量涌現,購藥的消費羣體開始分流,老百姓“看病去醫院開處方,吃藥去藥店抓藥”已成習慣。
溫嶺市人民中路陽光藥店的老闆夏俊卿對記者說,現在市場競爭環境好轉了,大夥都非常珍惜自己藥店的名聲和信譽,把爭創“放心藥店”作爲品牌來經營。有了“放心藥店”的牌匾,不僅是工作得到政府管理部門的承認,還向社會老百姓證明,自己的藥店無論在規範化管理建設上,還是安全進藥、控制藥價、誠信服務上都是一流的,生意好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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