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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年僅15歲的高一學生,當發現女朋友“移情別戀”時,竟向另一個同齡男生索要“轉讓費”。這個叫阿天(化名)的學生在寧波江北某中學上學,初三時與同班一女同學談過戀愛。初中畢業後,女同學考上了位於江東的某職業高中,不久前她與同校的男同學小林(化名)好上了。阿天知道後,以女朋友被搶爲由,將小林約出來談判。結果,兩人商定:阿天以180元錢將女朋友“轉讓”給小林,爲體現辦事“公平”,他們還約定到時將該女同學也叫出來說明,並一手交錢一手交人。第二天,阿天又來到學校,因小林只帶了130元錢,於是雙方約定次日交最後50元錢。前天下午,阿天又來到對方學校,3人交涉時,被老師發現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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