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25日晚9時許,範爲貴駕着小貨車途經閔行區吳翟路時,一輛由相反方向駛來的汽車沒有關遠光燈,劇烈的強光刺得範一陣眼眩。兩車交匯時,範爲貴突然聽到路邊有人喊:“出車禍啦!”範爲貴頓時意識到闖禍了,他馬上把傷者送往醫院,傷者因傷勢過重而死亡。
然而,令民警們感到奇怪的是,現場散落着一地玻璃碎片和一隻車燈,而範的小貨車上的擋風玻璃和車燈卻完好無損。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一隻車燈成線索
警方根據遺留物斷定是昌河型號的小型麪包車,肇事司機很可能逃離閔行或對車輛進行維修,因此必須儘快獲得更多有關肇事車輛的信息才能對其布控。
11時20分,一輛巡邏車在吳寶路檢查時,停在路邊修車攤的一輛牌照爲滬B. A7637的銀色小麪包引起民警注意。這輛車無論從顏色還是車型都與肇事車輛相似。經過仔細檢查,該車前保險槓有明顯撞擊痕跡,車輛底部也有新鮮刮痕,更爲重要的是,該車剛換上一隻車燈。經過比對,保險槓的缺損部分和事故現場的遺留物完全吻合。據此,警方初步認定這輛車就是肇事車輛。但肇事司機又在哪裏呢?
警方經網上查尋,肇事車輛是姜某的,這和警方在車輛內找到的有關證件一致。看來姜某很可能就是肇事司機。可當民警到了姜家一看,姜的體態特徵與車攤老闆所說的完全不一樣,據姜說,他把車借給一個叫王灝的親戚。
案情終於有突破
晚上12時10分,一個矮瘦的人影走進修車攤。守候在附近的民警在得到車攤老闆確認後,當場抓獲了這個取車人。他正是姜某的親戚王灝。
據王灝交代,事故發生前他和朋友一起喝了兩瓶啤酒。飯後,當他由北向南駕車行駛到吳翟路時,醉意朦朧中沒能及時發現正在橫穿馬路的受害者。肇事後,王灝慌忙逃離現場。此後不久,範爲貴也沒能及時發現已經倒在地上的傷者,開車再次從其身上而過,終使他傷重不治身亡。
誰是真正“元兇”
由於死者先被王灝駕車撞擊,後被小貨車碰擦,到底誰是真正致命的“元兇”呢?
經過解剖,法醫確認撞擊是致命傷。但範爲貴對死亡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警方認爲這是一起有着兩層責任關係的交通事故,肇事司機王灝與範爲貴的違章行爲與行人的死都有因果關係。
王灝由於肇事後逃逸,構成刑事犯罪,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範在事故發生後沒有逃逸,而是儘快將傷者送往醫院,他在自覺承擔着一名駕駛員的義務和責任,如果逃逸,也將受到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