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特殊政策扶持,不斷加大資金投入……自上個世紀80年代中期我國開展大規模扶貧開發以來,一直把幫助少數民族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脫貧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到現在已有3600萬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貧困人口解決了溫飽。
記者從27日召開的全國民委主任會議上了解到,僅在去年,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就有350萬人脫貧,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得到切實改善,農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調整,農牧民收入和生活質量不斷提高,一部分少數民族羣衆脫貧致富,奔上小康之路。
少數民族實現脫貧,離不開國家對少數民族貧困人口的特殊照顧。今年在確定新階段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時,民族自治地方又增加了10個縣。另外,西藏被整體列入國家扶貧開發重點扶持範圍。現在,全國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國家扶貧開發重點扶持的縣數爲341個,佔民族自治地方縣旗市總數的一半以上,比“八七”扶貧開發期間又提高了十幾個百分點。
目前,我國有22個少數民族人口在10萬人以下,他們的總數加起來還不足60萬,大多居住在邊遠的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都相對落後。爲了加快他們整體脫貧步伐,國家還在去年出臺了有關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
近年來,國家的資金重點一直是向西南、西北等少數民族地區傾斜。據統計,僅在“八七”扶貧開發期間,中央就有430多億元的扶貧資金投向8個民族省區,佔了全國扶貧資金的近40%。在今年,僅“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就安排了4億元。此外,國家還設立了多種如“少數民族貧困地區溫飽基金”、“少數民族重點貧困縣新增財政扶貧資金”、“新增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30多億元,扶持項目上千個。
此外,去年修改的民族區域自治法明確規定,國家和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從財政、金融、物資、技術、人才等方面加大對民族自治地方的貧困地方的扶持力度,幫助貧困人口儘快擺脫貧困,實現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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