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28日通過關於召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於2003年3月5日在北京召開。
按照這一決定,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有: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200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批准和審議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3年中央預算;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聽取和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兩高”報告;選舉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祕書長、委員,選舉國家主席、副主席,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祕書長的人選,選舉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決定國家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決定十屆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的人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