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臨擴招後的嚴峻就業形勢,我省出臺政策,多管齊下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保證其充分就業。
鼓勵下基層就業
鼓勵畢業生到非公有制單位、面向基層就業。被非公有制單位聘用,檔案轉至工作單位註冊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機構管理,戶籍轉至接收單位註冊地公安派出所落戶,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所聘畢業生簽定勞動合同,爲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到農村基層支教、支農、支醫、扶貧或到企事業單位鍛鍊的,2-3年後經考覈合格者可到機關工作,特別優秀的可選擇到縣、鄉(鎮)和學校或企事業單位擔任領導工作,或充實基層金融、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到中小學任教,工資可提前定級,並高套標準1-2級。
鼓勵自主創業
畢業生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可享受優惠政策:新辦從事諮詢、信息、交通運輸、公用事業、商業等獨立覈算或經營單位的,經稅務部門批准,可酌情免徵1-2年不等的企業所得稅。
落戶環境更寬鬆
各設區市徹底放開對接收高校畢業生的落戶限制,取消畢業生落戶審批手續。畢業後1年內初次就業的,用人單位應視同應屆畢業生對待。
未就業者檔案戶口保存不用愁
對畢業時未落實單位的,學校可根據本人意願,將其檔案轉回入學前生源所在地或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交流機構,以及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或原就讀學校,保管單位不得收取服務費;戶口則可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學校,單位落實後,再將其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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