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級醫院有正常業務往來,上級醫院派醫生到下級醫院幫助查房、會診,指導業務,這是兼職,費用由醫院統一收取後再支付給有關醫生,否則一律視爲“走穴”,且一旦查獲情節嚴重,將取消執業醫師資格。市衛生局昨日接受晨報記者採訪時,再次明確了對醫生兼職和“走穴”的界定。
據介紹,被下級醫院青睞的醫生都是副高級職稱以上的專家,有的甚至是某學科的帶頭人。爲防止這些人“走穴”,本市各大醫院都規定了他們每星期必須坐診的專家及普通門診時間,外出兼職必須得到科主任以上負責人的同意。
但記者從本市一家民營醫院瞭解到,他們的醫院就靠本市一些大醫院的業務骨幹在支撐,否則民營醫院早就沒“方向”了。一位知情人說,媒體廣告介紹所聘請的專家,確是與大醫院簽約過的,但僅有這些專家還不夠,雙休日聘請的三級醫院專家坐堂,大多是“走穴”的。他算過一筆賬,請一名專家坐堂,每次價格800元左右,如聘請的專家要通過正常手續,民營醫院就要多付30%費用,而私自給個人,專家既能多拿,民營醫院還可以少付費用,這種兩廂情願的“好事”,專家與民營醫院都願意做。
對醫生“走穴”一事,眼耳鼻喉科醫院院長高解春教授稱,醫院有規定,未經醫院批准的本院醫務人員(包括離退休職工)不準擅自在外以醫院名稱坐堂、手術,不準擅自把病人轉到自己的掛鉤醫院進行治療或手術。一經查實,停止該醫務人員在本院的門診或專家門診工作3個月,並自行承擔在外行醫引起的醫療糾紛。
華山醫院院長張元芳教授也認爲,醫生外出兼職,一定要通過醫院,因爲醫生是個特殊的職業,診療病人是個系統工作,臨時開個刀會出大問題,再說醫生雙休日雖在家休息,但本醫院一有搶救任務一定要隨叫隨到,找不到人,醫生是有責任的。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院負責人昨日私下說,目前醫院對醫生“走穴”有三怕,很難管住“走穴”醫生。
一怕得罪骨幹。被外院請走的醫生往往是本醫院的骨幹,如果管得太死太嚴,“走穴”醫生不開心,積極性受到影響,對本醫院工作不利;管得太緊,還擔心他們會把病人介紹給別的醫院,使本醫院失去一部分病人。
二怕得罪下級醫院。現在醫院手術還沒有實行准入制,沒規定哪一級醫院的手術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一些不具備做高難度手術的小醫院,眼下也在做開胸剖腹的大手術,這就不得不依靠大醫院的醫生幫助,受利益驅動,大醫院的醫生欣然“走穴”,管了“走穴”醫生,會得罪下級醫院。
三怕得罪資深專家。現在年輕的院長看見資深的醫生首先得尊重,如發現資深醫生“走穴”,根本不敢得罪,只能眼開眼閉,使“走穴”現象無人過問。滬上某醫院負責人拿出一份對醫生“走穴”的處罰條款給記者看,條款洋洋灑灑寫了11條,幾乎羅列了“走穴”的全部內容,但他自己坦言,實施半年多來,一次也沒有處罰過“走穴”醫生,因爲具體操作起來,牽涉人多面廣,無從入手,敢拿誰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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