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心一幕]“瘋子”殺人劫持人質
2002年6月18日下午3點多,廣西靈山縣靈城鎮竹山園村72歲的謝番廷正在自家院子里納涼,突然他聽見院中的荔枝樹“吱吱”作響,循聲望去,只見一個衣衫襤褸的年輕男子正在偷摘自家的果子。“你是誰?”老人邊問邊向那人走近。小偷冷不防地從腰間拔出匕首,猛地刺向老人胸部。一刀、兩刀……鋒利的匕首刀刀見血。
“救命啊”,老人淒厲的呼叫聲驚動了左鄰右舍。聞訊趕來的村民看見一名蓬頭垢面的男子從謝家奪門而逃。“癲佬(方言,意爲瘋子)殺人啦……”幾十個村民邊喊邊追。就在村民逼近“瘋子”時,“瘋子”突然一把抓過路邊一個小女孩,用匕首架在女孩的脖子上,朝圍追堵截的羣衆“哇哇”亂叫。情況萬分緊急。這時,該村共產黨員謝正信挺身而出,抓起一根木棍向“瘋子”打去。瘋子見有人偷襲,舉刀欲向人質下手,謝正信一棍打中了“瘋子”的左肩,“瘋子”揮刀向謝正信一頓亂捅,謝倒在了血泊中。
靈山縣警方接警後,火速組織大批幹警趕到現場。在村民的配合下,警方將殘暴的兇徒擒獲,並將受傷的兇徒送往了醫院。
[絕妙表演]兇徒獄中裝瘋賣傻
“你叫什麼名字?爲什麼要殺人?”幾天後,民警來到醫院訊問犯罪嫌疑人。“我叫陳美榮,今年25歲。”“瘋子”答道。“你家住哪裏?家裏有些什麼人?”警察接着問。“我家在湖南吉首,我是個孤兒,幾年前流浪到廣西。”但接下來,不管警察再問什麼,陳美榮都不再開口,並且呈現出“意識模糊”狀。警方只好將其暫時關進看守所。
隨即,靈山警方從吉首警方瞭解到:吉首並無陳美榮其人。更糟的是,“瘋子”關進看守所後真的“瘋了”,他開始在地上打滾,口吐白沫,眼球翻白,嚇得同號犯人狂呼亂叫。由於衆犯人不堪忍受“瘋子”的種種瘋狂舉動,看守所只好將“瘋子”單獨關押起來。
在此後的一個多月裏,陳美榮要麼一言不發,要麼傻笑,要麼就用“啞語”對付警察。有一天,他突然赤身裸體地在號子裏載歌載舞。警察強行給他穿上衣服,於是他又大小便不脫褲子,全身散發着難聞的氣味。警察只好將一牀棉布披在他身上。
“此人會不會有間歇性精神病?”,三個多月來的種種跡象讓警方產生了這樣的疑問。
轉眼幾個月過去了,犯罪嫌疑人沒有隻言片語的供詞,而且連他到底是誰?多大年齡?爲什麼要殺人?等等,警方一無所知。
9月的一天,看守所民警陳恆昌路過陳美榮的監號,陳警官隔着鐵窗逼視着他,雙方足足對視了三分鐘。這三分鐘的對視讓陳警官認定:這是一個心理素質非常好的犯罪嫌疑人,雙方既是在進行一場高智商的“遊戲”,也是在進行一場絕妙的“心理戰”。於是公安機關決定暫時把“瘋子”涼在一邊,不再理他。
這一招果然見效,“瘋子”開始煩躁不安。被涼了一個月後,辦案人員對陳美榮敞開了心扉:“這樣鬥下去,我們有的是時間和精力,而你卻在忍受一種無法言表的精神折磨,最終是徒勞無益的。與其這樣活受罪,不如通知你的家人,幫你找一個好律師,總比你孤身一人扛着強”。陳美榮聽後,眼睛爲之一亮。
三天後,陳美榮用手語向偵察員“坦白”:他今年17歲,並非過去所說的“25歲”。除此之外,便又三緘其口。狡猾的陳美榮與其說是“坦白”,不如說是在掩蓋罪行。
[無心插柳]放長線釣出“案中案”
10月19日,陳美榮的牢舍房門被打開了,進來的是重刑犯馬濤。也許是“同病相憐”,陳美榮對馬濤的敵意很快消除。“你犯了什麼罪?”一天深夜,“瘋子”突然開口問。馬濤將自己的犯罪史一五一十地講了出來。“我戳傷了人,不知會判幾年?”陳美榮此時還不知道被他刺中的謝番廷老人當時就氣絕身亡。馬濤悄悄地說:“不管判幾年,一定要頂下去,千萬別暴露自己的身份。”陳美榮感激得緊緊抓住馬濤的手說:“好兄弟,患難見真情啊!”
半個月過去了,馬濤就要被送往監獄服刑。陳美榮突然對他說:“我有個表叔就在那個監獄當管教幹部,你去後找到他,一定會得到關照的。”說着在一張紙條上寫上了表叔的姓名,悄悄塞到馬濤衣兜裏。馬濤走後,陳美榮又恢復了“瘋瘋癲癲”的狀態。
然而,陳美榮與馬濤的行徑已經被公安機關全部掌握。警方根據紙條順藤摸瓜,很快查明:“瘋子”真名叫黃振杰,現年18週歲,廣西北海市人。黃振杰於2002年6月16日在北海殺人後潛逃至靈山,當他偷食荔枝被謝番廷老人發現後,殘忍地將老人殺害,爲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他裝瘋賣傻,負隅頑抗。
[親情指認]困獸猶鬥六親不認
警方雖然查清了黃振杰的犯罪事實,但仍有兩道難題需要破解:第一、此人到底是不是“瘋子”?第二、誰能證明此人就是黃振杰?
11月7日,黃振杰突然用向警方提出:希望有關部門對其進行精神鑑定。11月10日,南寧市第五醫院精神病司法鑑定小組對黃振杰進行了鑑定。鑑定中,黃振杰表現出一些精神病的症狀。但專家認爲,從他受追捕時劫持人質保護自己,以及企圖改小實際年齡而減輕刑事處罰的行爲,足以證明此人爲精神健全的正常人。
爲認證黃振杰的身份,警方啓動了指證程序。11月12日,靈山縣看守所裏7名犯人站成了一排,每人胸前都掛着編號。被刺成重傷的謝正信來到現場,他一眼就盯上了“4號”:“是他!就是他!”謝指認的“男4號”正是黃振杰。
11月16日是第二次指認時間,指認方式與上次相同。只見一個50來歲的男子走向7名人犯,當他接近“男4號”時,雙腿一軟,癱倒在地。男子痛哭道:“振杰兒啊!你咋變成這個樣子啊?”男子老淚橫流地說:“兒啊!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然而,黃振杰始終不開口,並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姿態。
2002年12月19日,靈山警方將這宗全國罕見的“零口供”刑事案件偵察終結,警方認爲此案雖然沒有當事人的簽名畫押和供詞,但證據環環相扣,形成了一個完整的證據鏈,足以揭露犯罪分子的犯罪真相。目前,該案已被移送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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