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公安局日前宣稱,已籌措了1000萬元基金,專門用於對提供和舉報案件及逃犯線索的公民進行獎勵。據悉,此舉在國內開創了有獎舉報的先河。
重慶市出臺的《公民提供和舉報案件及逃犯線索獎勵辦法(試行)》規定,凡屬該市公安機關發佈需要徵集、獲取正立案偵查的刑事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重要關係人線索和重要人證、物證情況;公安機關尚未發現的發生在該市的各類刑事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情況;公安 機關發佈需追捕逃犯的具體落腳點和藏身地以及其他直接有助於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抓獲逃犯的重要情況,均屬於舉報範圍。此外,對重特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舉報,也被納入了獎勵範圍。
記者獲悉,市民可通過電話、電子信件、傳真、信函等方式,向市公安局或各區縣公安局犯罪舉報中心提供線索。舉報人還可以匿名舉報,使用由6位數以內的阿拉伯數字組成的密碼爲本人代碼,公安機關保證密碼的絕對安全。爲保障舉報人安全,《獎勵辦法》規定,未經舉報人同意,公安機關在查證、宣傳、獎勵過程中不得暴露舉報人情況。公安機關將根據線索作用的大小確定獎勵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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