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一顆活脫脫的『腦袋廣告』首次出現在溫州市街頭,引來行人高『回頭率』。
溫州市街頭連續出現兩起以腦袋招租廣告之新奇事。兩名來自安徽的青年人剃光了頭,分別騎著一輛架有廣告招商牌的自行車在大街小巷招搖過市。他們一路走,一路向行人分遞名片。車上的廣告招商牌和名片上醒目地亮示:『光頭廣告位招租』、『最佳位置、過目不忘』、『本廣告位根據人們好奇的心理特點,最吸引眾人的目光,以達到人人都回頭、過目不忘的宣傳效果』雲雲。
這兩人均是到溫州尋求工作的年青人。一名叫周臘平,另一叫李洪良。他們這一突發其舉的動因,是受一份在務工者中頗有影響的雜志最期刊登的一篇文章的重大影響。斯文作者稱自己在江蘇無錫5年時間,『用光頭做廣告,掙了100萬』。周、李兩人看得心裡直癢癢,覺得這真是個掙錢的好門道。便躍躍躍欲試,萌動了開發自己頭上『資源』的念頭。經過一番准備,他們各自花5元將自己的頭剃得?亮,模仿文章作者的做法,制作了廣告招商牌,不約而同地騎車上路,開展廣告『招商』了。現年23歲的李洪良說,不管雜志上寫的這個人是否確有其事,這個賺錢的思路使我心門開竅。我想,乾這事也沒什麼丟臉的。34歲的周臘平幾天前還在杭州火車站附近的一家飯店裡乾雜做面點。他看了那篇文章,便毅然『辭職』,剃了光頭南下溫州,走上了『腦袋招商』之路。他說,我家裡很窮,我小學尚未畢業就外出打工學手藝做面點活。我有點乾煩了。『腦袋廣告』實在讓我心動,溫州的老板多、企業多、產品多,廣告機會肯定也多。
『腦袋廣告』一『露面』,即引起溫州市鹿城區城市管理執法部門的注意。有關執法人員即按戶外廣告的有關規定,停止周臘平上路,速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經審,廣告內容無違規問題。執法人員便放行了。溫州市工商局廣告商標管理處的一位負責人說,這是一件新鮮事,用腦袋這種載體載體發布廣告不一定不行。關鍵是看廣告內容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可以先允許嘗試。他表示,他將此事向國家工商總局匯報,希望上級拿出個意見。
值得關注的是,連日來,一些頗為敏感的務工者和商家對『腦袋廣告』已開始『躁動』。一些市民擔心,如果此先例一開,一旦出現『連鎖效應』,則有礙觀瞻,將對城市市容管理發出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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