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雖然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從2002年11月1日起公安機關不再對娛樂服務場所的設立進行治安審覈、審批,但這絕不意味着公安機關放棄對其的管理,公安機關對娛樂服務場所進行治安管理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的職責不會因此削弱。
據瞭解,此次公安部首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共有36項,涉及娛樂場所經營單位設立 的治安審覈、按摩服務場所的設立審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匕首佩帶證核發、設立舊貨企業、舊貨市場及個體工商戶經營舊貨特種行業許可、設立印刷企業特種行業許可、消防產品審覈發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消防專業審覈、個人從事印刷活動特種行業許可等多個方面的行政審批項目。
這位負責人表示,娛樂服務場所的經營行爲是一種動態行爲,在場所開業前對其進行治安審覈、審批,很難全面反映場所在經營過程中的治安狀況;公安機關通過不斷加強對場所的動態管理、加大對場所開業後的監督檢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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