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該是145條食人魚的末日,但執法者——湖北省漁政處卻“心慈手軟”,將之改判爲“緩刑7日”。
我省漁政管理部門曾表示,一旦接到“捕殺令”,將馬上殺掉所有的食人魚,如今卻只將145條食人魚封存。
此前食人魚“大戶”東湖海洋世界也曾信誓旦旦:“如這些魚確實對武漢生態造成危害,將殺掉。”此時,卻求執法人員手下留情。
對此,記者專程致電國家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該局養殖處劉處長聽說武漢對食人魚判“死緩”,十分驚愕,堅決表示“一條也不許留,立即就地處決”!劉處長說,國家規定很明確,食人魚一經發現,立即予以沒收並銷燬,不允許開口子。不管什麼理由、什麼藉口,一條也不許留下。
她還說,地方相關部門沒有決定食人魚留不留的權力,誰保留了食人魚,出了事誰就得負全責。
法學博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教授石佑啓說,國家漁政局作爲最高漁政機關下發的文件屬於規範性文件,其中並無豁免條款。地方漁政部門沒有資格擅自改變規範性文件中規定的執法手段和處罰種類。
“留魚科研沒有必要。”中科院院士劉建康教授則認爲,早在上世紀30年代,國外對食人魚的研究已經很充分,我國無須深究。儘管目前還不知食人魚是否能在我國的水域中成活、繁殖,但一旦流失後果不堪設想。
記者目擊:一場不該發生的談判
昨晨10時許,省漁政執法人員帶着爲食人魚準備的“安樂死藥”——強氯精,來到東湖海洋世界,要求執行國家農業部規定——殺魚。
10時15分,雙方坐到了會議室。
“我們認爲這些魚不應該殺。”該館館長劉某說,“作爲一種物種,食人魚有展示價值。而且已將展箱加了保護網,不會流失。”
漁政處處長周家文說:“今日上午,農業部還專程打來電話督辦此事,我們的壓力也很大,魚是一定要殺的!”
劉某表現得有些氣憤。他說,在該館展示的淡水肉食魚類中,不少比食人魚更爲兇猛,攻擊性要比食人魚大得多,爲什麼只捕殺食人魚﹖南京和上海都開了“監管”的先河,武漢爲何不能學學?
周家文作了讓步。他說,捕殺食人魚是國家農業部的決定,地方只有執行權,沒有修改權,魚起碼先要封存起來。
對方贊同,衆人前往食人魚展箱。
在碩大的恆溫水箱內,145條10釐米大小的食人魚前後遊動,顯得很有生機。劉某拍拍水箱,魚羣受驚很快跑開。他指着魚羣說:“看看,它們很膽小,怕人。有時我將手放在其中,魚也不會碰一下。”
他邊說邊挽起袖子,掀開保護網,將手放入水箱中。果然,5分鐘內沒有一條魚咬他。劉說這樣的實驗他做了多次了,次次安全。
這時不知是誰說:“上回不是有人被咬過?”
省漁政處副處長葉建剛說:“上回捉它們時我被咬了一口。”
劉某說,食人魚餓極了和受到傷害時才傷人。
10時40分,漁政人員將食人魚封存。
周家文處長宣佈:“該魚正式封存,不再對外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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