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中午1時許,被陷害“販毒”並被判處死刑的出租車司機荊愛國終於迎來了法律的陽光——他被定西中級法院宣告無罪並被當庭釋放。至此,一起由個別警察勾結不法分子蓄意炮製的駭人聽聞的“販毒”案被徹底推翻。
2000年6月9日,東鄉縣農民馬宏寶及其妻嚴玉萍因涉嫌毒案被武威市公安局逮捕。同村人馬進孝受嫌疑人親屬委託,以提供破案線索爲條件要求時任臨洮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張文卓將馬、嚴移交該局處理。張等人編造謊言向上級彙報取得同意。隨後馬、嚴案被作了撤案處理。爲貪功,馬宏寶等人被釋放後,張與時任緝毒隊隊長的邊偉宏和馬進孝商議從其他毒販處購買海洛因1000克。
2001年7月,張與馬進孝商定將所買毒品再加工,找人“販毒”,然後由警方抓獲“破案”。馬進孝將1000克海洛因加工成3669克。其後馬進孝找到司機荊愛國,要求荊載其同赴臨洮與東鄉交界處沙楞村渡口拉病人,後馬藉故推脫病人不走讓荊返回。當荊離開僅幾百米就被警察抓獲,警方從出租車後排靠背下起獲9塊“可疑毒品”,經鑑定表皮含有海洛因成分。租車人馬進孝則在警察的眼皮底下“逃走”。荊愛國在嚴刑逼供的情況下,承認“知道”租車人將毒品放入車內,所以涉嫌運輸毒品,一起“特大販毒案”告破。
此案移送審查起訴後,張文卓、邊偉宏一直隱瞞真實情況,致使荊愛國一審被判處死刑。
在荊上訴期間,馬進孝再次販毒時被蘭州市公安局緝毒隊抓獲,馬交代了與張文卓等人合謀製造假案的事實。
真相昭示天下後,省院裁定撤銷定西中院對荊愛國的死刑判決,將此案發回重審。
經過重新審查,定西地區檢察分院決定對荊愛國以涉嫌犯運輸毒品罪重新提起公訴。定西中級法院對荊案重新開庭審理確定,所謂荊愛國運輸毒品案是張、邊夥同馬進孝共同策劃、蓄意製造、全程控制的案件,主要證據以非法方法收集,不予確認。法院同時認爲,荊愛國的行爲不會對國家的毒品管理制度造成實際危害,其行爲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採納了荊愛國及其律師東方人律師事務所律師薛濤的無罪辯護意見,於5日公開宣判荊愛國無罪,當庭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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