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今日首次在北京向媒體披露“十二·二二”甘肅蘭州小南溝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情況,並表示將嚴肅查處,同時作好善後事宜。
目前,“十二·二二”事故專門調查組已展開進一步的聯合調查工作,初步結果查明: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晚九時二十分,位於平川區寶積鄉黨家水村的蘭州金城旅遊服務集團公司小南溝煤礦井下發生瓦斯爆炸,造成井下作業的劉永奇等十一人死亡。事故發生後,礦長張營等人未向有關部門上報情況,而是採取私下了結的辦法,向死難家屬支付三—五萬元不等的費用,到今年一月二日已向十名死難者家屬支付了費用,而屍體仍埋在井下。
得知事故真相後,中國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對此極爲重視。趙鐵錘副局長今天指出,“十二·二二”事故爲特大事故,特別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佈實施後仍故意瞞報、企圖私了,性質嚴重,影響極爲惡劣,屬於知法犯法,因此必須嚴肅處理,以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
據悉,平川區政府和靖遠煤業公司救護隊已制定了搶救措施。公安機關正在緝拿逃逸的礦長,副礦長已抓捕。調查組也已全面開始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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