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散未成年人是指達到法定入學年齡、不在學、無職業的青少年羣體,據統計,該羣體的人數在我國達到了1000多萬。調查顯示,他們是我們少年犯的主要來源。而且研究顯示,他們在犯罪前,往往具備4大因素。
在我們周圍,這個數字龐大的閒散未成年人羣體,他們的生存狀態如何?近日,中國青少年研究會發布的一項對全國10個省、市近3000名未成年犯、1000餘名普通初中生的調研報告,勾勒出這一特殊羣體的狀況和特點。中國青年報對此進行了刊文報道,先轉錄如下:
根據國家公佈的統計數據和調查獲取的比例,調查報告認爲,中國目前至少有約1000萬閒散未成年人,而這一羣體是青少年違法犯罪的主要發源地。
調查顯示,在未成年犯中閒散未成年人比例高達61.2%,且多次犯罪比例高,有3次以上犯罪經歷的閒散未成年人達到45.3%。從犯罪類型上看,主要以財產犯罪爲主,排在前5位的犯罪類型依次是:搶劫、強姦、盜竊、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殺人。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閒散未成年犯對自己的犯罪行爲似乎有着清醒的認識,甚至自認爲經驗豐富。對比結果認爲,閒散未成年人在犯罪過程中,目的性、自主性、預謀性比非閒散未成年人更強。
有4個要素構成閒散未成年人犯罪以前的特徵。一是多數有學業失敗的經歷,57.1%的人學習成績中下或根本跟不上,50.3%表示很少或從未受過老師表揚,這些數字都遠遠高於普通未成年人。因此,閒散未成年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排在前三位的是初中肄業、小學肄業、小學畢業,文盲、小學和初中水平的佔了97%。二是多數有多年的行爲不良習性,尤其在14歲前後爲高發年齡段。三是交友傾向於講哥們兒義氣,擇友時往往帶有很大的盲目性。四是犯罪前多數已處於家庭、學校、社會監管無力的狀態,他們中的72.5%有離家出走經歷,有24.4%的人不與親生父母生活在一起,另外,有56.7%在學校期間經常逃學曠課。
調查從三個方面分析了閒散青少年犯罪的主因。他們家庭中父母的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普遍較差,其中文盲率達13 .9%,經濟困難的家庭約佔25%;很多家長教育方式不當,要麼對父母角色定位錯誤,要麼只重學習而忽略了品德教育;在學校裏,由於大班現象突出,一個老師無法照顧到每一個學生,因此很難發現和解決問題;社會環境對他們也有影響,調查顯示,35.2%的閒散未成年犯來自城鄉結合部,這裏的中低層次娛樂場所成爲滋生違法犯罪的“溫牀”。
調查指出,目前我國相關法律不完善,對未成年犯量刑時缺乏可操作性。目前有關的法律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青少年犯罪法》,但這兩部法律都未規定具體執行機構,有些條款不明確,對失職行爲沒有具體懲罰條款。爲更好地預防青少年犯罪,相關條款亟待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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