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的羣體,這裏不乏精英和驕子,他們代表着祖國的未來。可是不經意的疏忽卻使一些人觸犯法律,其中有相當數量是女生。福州晚報特地選登了一位失足女生的表白,以此警示處在青春年華的女大學生。
一位失足女生的表白:我出生於一個教師家庭,父母日夜忙於工作,我們很少深談。但父母的思想又非常保守與古板,固執而又嚴厲。平時我若與男孩子一起出門,父母規定我必須很早回來,並常由弟弟陪着出去。要想與心愛的男孩在一起,我就得編許多謊話才行。儘管父母嚴密監視,在15歲時,我還是設法與男朋友在公園裏會了幾次面:他吻我,撫摸我,他樂意這樣,我也高興這樣。
我本來打算在23歲以前不與人發生性關係,我想長大些再擔負起這個責任。我可以允許男友擁抱我,親吻我,甚至撫摸我,但決不輕易失去最後一道防線。奇怪的是大二那年,剛過了22歲生日,我去博物館,在那裏遇見了見多識廣的年輕畫家,我終於被他那美妙的繪畫及博學多才的談吐吸引了。雖然處女的羞澀妨礙了我對交際的好奇,但我還是平生第一次萌發了與人做愛的念頭。
警示:最近,某高等學府的校報在醒目位置對近來發生的一連串女大學生性越軌事件進行了曝光:一女大學生在深夜於學校的花園裏與男友發生不正當關係被保安人員發現,一女大學生私自與男友在校外租房同居被學校查出……兩女大學生在市區某歌舞廳當“三陪女”被公安人員當場抓獲……
福州晚報在文章中指出,其實,大學生性越軌事件在各大高校均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儘管校方明令禁止但偷吃“禁果”者仍大有人在,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勢。爲保護女大學生的身體健康,目前許多高校均相繼安放了避孕套自動售賣機,應該說這是一種不得已而爲之的做法。
在過去的十年裏發生了鉅變。在20世紀90年代初,女大學生認爲只有在相愛的兩人之間纔可能發生性關係,這也暗示了他們的關係將進一步發展,直到確立婚姻關係。而最近幾年,某些女大學生雖然仍然認爲兩人相愛才會發生性關係,但並不意味着就一定和他結婚。也有的女大學生認爲,即使兩人不相愛,只要不是互相利用,也可以發生性關係。
研究者曾對500名女大學生進行了爲期4年的關於從處女到非處女轉變的心理研究,發現女大學生體驗過性活動的比例隨年級遞增。比例分別爲:大一7%;大二13%;大三20%;大學四年級,約有1/4的女性經歷過性生活體驗。
研究者認爲,女大學生的性行爲並不單純地取決於年齡的大校青春期性激素分泌,固然可以對某些行爲和追求起到生物學上的催化作用,如女子月經初潮的提早及男子青春期的提前、都加速了年輕人的性覺醒、然而,除此之外,一些與之相關的社會原因,也越來越受到了人們的重視,其在大學生性行爲中起着推波助瀾的作用。如:
(1)商品經濟的衝擊,文學藝術(諸如電影、電視、錄像、流行歌曲、刊物等)的潛移默化。(2)在20多年前,青年性活動那種引人注目的性別方面的顯著差異,現在似乎不那麼明顯了。如同男性一樣,女性也開始把自己的性需要看成是正當的,而且現代避孕方法的發展,也導致了女性性活動的增加。(3)社會對女性性活動越來越採取任其自然發展的態度,也爲她們追求感官快樂抑或別的目的而採取的性行爲大開方便之門。(4)20世紀80年代以來,權威遭到青年貶低的趨勢擴展到了性的領域,抽去了高懸在女大學生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除了上述生理原因、社會原因對當代女大學生的性行爲的巨大影響之外,還有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那就是心理原因,即導致其性行爲的心理因素。女大學生正是在各種心態的誘使下,才越過了“雷池”,發生了各種各樣的性越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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