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2月1日起,中國高等學校在境外辦學,可以授予洋學生中國學位和學歷。這是教育部昨天頒佈的《高等學校境外辦學暫行管理辦法》中規定的。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個新辦法的出臺,不僅規範了高等學校境外辦學行爲,而且對我國教育參與國際競爭與合作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去年10月30日,上海交通大學新加坡研究生院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成立,這是中國高校在海外成立的第一個研究生院。上海交大是我國最早走出國門進行海外高層次辦學的高校之一,1992年開始在新加坡招收用華語教學的工商管理碩士研究生,迄今已招收和培養了10屆共299名海外學員,其中已有146名學生獲得了中國的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像上海交大一樣,目前我國走出國門辦學的高校已經有20家,但業內人士認爲,沒有備案的高校數目會更多,除了工商管理,我國高校在境外辦學主要涉及的專業爲漢語語言文學、中醫、中藥、法律等專業。
高校可以自己走出去獨立辦學,也可與境外具有法人資格並且爲所在國家(地區)政府認可的教育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合作,在境外舉辦以境外公民爲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或者採用其他形式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實施高等學歷教育、學位教育或者非學歷高等教育。高等學校境外辦學授予中國學歷、學位的,其專業設置、學制應當符合中國有關規定,切實維護中國高等教育的質量標準和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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