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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鉅貪趙更效在法庭上接受審訊 |
記者趕赴婁底調查鉅貪趙更效索賄劣行令人心驚——
昨日,轟動全國的湖南婁底副市長趙更效貪污一案,經過四天審理,因案情複雜,庭審仍未結束。在該案審理期間,記者用了整整兩天時間專赴婁底進行採訪,試圖從多方面找到“一個副廳級官員憑什麼能積聚千萬家產,是什麼造就了今天的趙更效”的答案。
受審報道市民爭相傳看被告席上貪官不敢擡頭
1月7日,湖南省婁底市雪後天晴,太陽溫柔而燦爛,但即便這樣的天氣,在雪地裏沒呆多久,人還是凍得發抖。當日下午,長沙的幾家報紙相繼傳到該市,報上有關趙更效受審的場面圖文並茂,衆多市民爭相傳閱這位曾名噪一時的原副市長涉嫌鉅額受賄的庭審報道。
之前一天,趙更效異地受審,由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判。法院內,趙更效低頭站在被告席上,爲自己的罪行作着“清算”。趙更效案發後,檢察機關查獲其存款1600多萬元,包括國庫券、存摺、現金,其中美元便有100多萬元,算上趙夫婦投入股票的資金、房產等財物,共計達2000多萬元。
連連升遷官運亨通人送綽號“趙百萬”
現年50歲的趙更效原是第九屆湖南省人大代表(2002年7月24日被罷免),曾任雙峯縣常務副縣長、縣委副書記,婁底市財政局局長,婁底市副市長。因涉嫌受賄、挪用公款罪,2002年7月26日被執行逮捕。
在一份趙更效自己填寫的履歷中,寫明趙是1971年3月參加工作的,當時他任雙峯縣農業生產資料公司祕書。從祕書到副縣長到財政局長到副市長,趙更效走過了一條令人羨慕的不尋常之路,但同時,他也走上了從小貪到鉅貪的不歸之路。
1995年10月,婁底新任財政局長走馬上任,這個人就是趙更效。趙更效由雙峯縣常務副縣長升遷而來,其時,民間流傳趙的一個綽號——“趙百萬”。
批錢容易但得有“貓膩”拉上窗簾打開信封全是錢
據說,公衆面前的趙更效爲人謙虛、大方,加上身材高大,在婁底許多人的心目中,當年四十出頭的趙更效年輕有爲、有魄力。但沒多久,財政局的工作人員就發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一撥又一撥的人經常出入趙的辦公室,也分不清是哪鄉哪村的,手中都拿着報告,有時還能看見鼓鼓的信封,將門一關,窗簾拉得嚴嚴實實,奇怪的是,他們出來時無一例外都笑呵呵的,手裏的信封也不見了。一段時間過後,趙更效另一綽號就在民間傳開了——“趙千萬”。很多人心知肚明,找趙局長批條撥款容易,但得有“貓膩”才行。
按規定,財政局對財政撥款和財政週轉金的使用,須由當事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相關業務科室派出專人考察、審覈,然後研究形成書面報告交由分管局長或局長審批。但趙卻從來不開會研究這些事,一人獨攬財政資金的審批權,動不動就是10萬、20萬,遠遠超出了其5萬元的審批權。趙當財政局長6年裏,批了多少錢,連副局長都不清楚。
贓款中美元就有上百萬受賄十萬只算小打小鬧
據檢察機關指控,趙在任職期間不僅大肆收受賄賂,而且還利用擔任婁底地區和婁底市財政局局長的職務之便,勾結他人共同挪用財政局公款188萬元用於營利性活動,非法侵吞公款50萬元;其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財產爲238.3887萬元。
1995年,還在擔任雙峯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的趙更效幫肖某調動工作,收受了1萬元。這是檢察機關指控趙更效收受的第一筆賄賂。當然,這只不過是“小打小鬧”而已,後來,在向趙更效行賄的人員當中,不乏有上百萬元、數十萬元的,而趙也不會放過每一個撈錢的機會。
“雖然大家都知道趙更效這人貪,也私下裏議論過‘趙局長遲早要出事’的問題,但大家根本沒有想到趙聚斂了這麼多錢!”婁底市財政局一名幹部不無感慨地說。
反腐會議從不參加遭到舉報揚言報復
趙從前的同事告訴記者,趙從來不提“反腐敗”,也從不參加“反腐敗”的會議。
趙從基層一步步爬上來,建立了堅實的基礎,但他本人也變得特別猖狂。1998年,聽說局裏有人向上面舉報、反映他的“情況”,趙氣急敗壞,在全體職工大會上罵道:“誰要告狀,我就要他從財政局滾出去。”趙在離開財政局之前,還曾在大會上講:“在婁底沒我擺不平的事。”該局一名幹部無奈地稱,每當他們向上面反映情況,趙總是清清楚楚。
通過中介瘋狂斂財爲拿撥款甘演悲劇
在趙更效周圍,有一大幫介紹賄賂的人,即“中介人”。趙或許意識到,只靠自己直接要錢未免太張狂,於是籠絡了一批他認爲靠得住的人狼狽爲奸。在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中,被指控爲趙更效介紹賄賂的人達16人之多,在趙更效受賄的860餘萬元中,通過“中介人”賄賂的就有400多萬元。
爲求得趙更效答應撥款,無數單位出現了一幕幕悲情故事。據婁底檢察院一名領導介紹,爲拿到撥款,有的單位集資湊錢,通過中介人,向趙更效行賄,等拿到撥款後再來還錢;有的單位則先向信用社貸款,託中介人送給趙更效,等拿到撥款後再去還貸……
貪慾之心已至病態權錢交易六親不認
對於趙更效瘋狂斂財的行爲,參與此案的一名檢察官說:“趙對金錢的佔有慾只能用‘病態’來形容。”
他講述了一個事例:趙更效有一個親弟弟叫趙曉陽,趙曉陽找趙更效幫忙攬工程,許諾給他8萬元好處費,同時表示要待收回工程款後再兌現。後來趙曉陽以某公司的名義向財政局借週轉金30萬元,一直沒還。2001年五六月間,趙更效違反政策規定,幫忙覈銷了這30萬元,隨後找弟弟要10萬元。當時趙曉陽無現金,趙便要弟弟一共打了18萬元借條。
一名辦案人員在接受採訪時尖銳地問道:趙更效作爲一個典型的腐敗幹部,卻一再被提拔,這說明了什麼問題?有關部門都應該反思,考查幹部時是不是走了過場,財政又是怎樣失去了監控,有關監督渠道爲什麼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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