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打電話也會打出禍事,成都一大學生的教訓讓人警醒:泄私憤詐稱“有炸彈”,換來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兩年徒刑斷送了他美好前程。
被告人羅煜,男,1979年11月5日生,四川成都市人,捕前系重慶大學2000級建築工程系學生。2002年5月31日,羅在成都市“家樂福”超市,將價值爲99元的褲子標籤換成29元;將價值爲199元的皮鞋標籤換成50元。
超市發現羅的行爲後,對其罰款400元。同年6月1日和6月4日,羅用手機撥打“家樂福”超市和“110”報警中心電話,編造“家樂福”超市有炸彈的恐怖信息,以發泄私憤。同年6月10日,被告人羅煜被警方查獲。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羅煜編造虛假爆炸威脅的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已構成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近日,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犯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判處被告人羅煜有期徒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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