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已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由本市各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滬部隊軍人代表大會分別選出。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關於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確認選出的860名代表的代表資格有效。現將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單予以公佈。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二00三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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