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在任期的五年中,在市委的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圍繞全市中心工作,充分發揮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堅持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前進,在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深入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積累了寶貴經驗,取得了很大成績,爲推進本市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加快建設法治城市,促進全市的改革發展和穩定,確保“三五八十”四大奮鬥目標的提前實現,做出了重要貢獻。
一、地方立法質量顯著提高。常委會堅持突出重點,確保質量,立改結合,維護法制統一,不斷提高立法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努力發揮法規的規範、引導、促進和保障作用。五年來,常委會共審議地方性法規案61件,通過59件。爲適應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審議通過了濱海新區條例、失業保險條例、勞動就業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保障和促進天津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環境。根據建設沿海都市型農業的要求,審議通過了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圍繞建設現代化國際港口大都市的目標,審議通過了土地管理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審議通過了促進技術交易條例、人才流動條例、獻血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有力地促進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等各項事業協調發展。審議通過了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對於弘揚正氣,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審議通過了實施代表法辦法、關於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等,推進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序化,提高了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權的水平。應對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新形勢,常委會對1980年以來制定的130件地方性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廢止了13件,對需要修改的47件已經修改了9件。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對立法法、監督法、合同法等70多部國家法律草案,組織市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及有關方面負責人,進行認真細緻的討論,並及時整理上報了修改意見。整個立法工作反映了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體現創新精神,突出地方特色,促進了立法民主化、科學化,保證各法規案質量較高,針對性、可操作性都比較強。
二、監督實效明顯增強。常委會把監督工作放在與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法律監督帶動工作監督,堅持突出重點、少而精,不斷加大力度,改進方式,完善程序,努力增強監督實效。五年來,對產品質量法、城市規劃法、義務教育法等50餘部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了對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了市“一府兩院”關於應對加入世貿組織的準備工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等情況的50餘項彙報;對鄉鎮企業結構調整、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進行了17次視察;對政法系統開展爭創“人民滿意的政法幹警(單位)”活動,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區縣人民法院改革審判方式、開庭審理情況,公安司法機關開展“嚴打”整治鬥爭情況進行了評議,有力地支持和促進了“一府兩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三、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和人事任免工作取得新進展。五年來,常委會就批准年度市級決算、調整市級預算、調整失業保險繳費比例、開展“四五”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武清區和寶坻區召開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區縣和鄉級人大換屆選舉等重大事項作出了決議或決定,對推進本市經濟建設、民主政治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五年來,常委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共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738人。進一步完善了對擬任命人員進行法律知識考覈制度,堅持擬任命人員到會與常委會組成人員見面、任命後當場頒發任命書等制度,使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擬任命人員有了更加直接、全面的瞭解,增強了被任命人員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公僕意識和依法履行職責的自覺性。
四、代表作用得到很好發揮。常委會始終把密切聯繫代表,發揮代表作用作爲一項基礎性工作,努力爲代表依法執行職務創造條件、做好服務,很好地發揮了人大代表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中的作用。在本屆常委會任期初始,就提出了《關於加強我市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工作的意見》,爲代表發揮作用提供更多的條件,在全市形成了尊重人大代表地位、支持人大代表執行職務的良好氛圍。本屆人大曆次會議期間,代表和代表團共提出議案574件,收到代表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3103件,已全部辦復完畢。在代表大會會議期間,及時將代表建議轉交有關部門辦理。閉會期間,定期聽取、審議市政府關於辦理工作情況報告;每年組織代表開展一至兩次檢查推動活動,對代表反映集中的意見和反饋不滿意的建議件,進行重點督辦。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辦理工作的質量逐年提高,解決率每年都達到60%左右,滿意率達98%。圍繞改革開放和人民羣衆關心的問題,五年來組織代表活動320多次,參加的代表9600多人次。在市委組織的“弘揚危改精神、加快天津發展”大討論中,發動代表積極參與,共提出合理化建議94件。常委會積極探索新方法,發揮代表專業特長,深化專業代表組工作;通過舉辦法律知識講座、形勢報告會等,幫助代表知情知政,提高法律素質和議政水平,激勵代表更好地履行職責。積極做好人大信訪工作,爲密切與人民羣衆的聯繫,維護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工作。
五、依法指導區縣、鄉級人大換屆選舉順利完成。本屆常委會任期內,先後指導了1998年和2001年兩次鄉級人大換屆選舉,2002年的區縣人大換屆選舉。在選舉過程中,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選出的代表結構更爲合理,整體素質有了新的提高,產生了羣衆滿意的新一屆區縣和鄉級國家機關領導班子,圓滿完成了換屆選舉任務。
六、民主法制建設與人大制度的宣傳切實加強。圍繞紀念天津市地方人大常委會成立20週年,召開了理論研討會,編輯出版了紀念畫冊和文選。搞好對法律、法規的宣傳,先後就人才流動條例等10餘部地方性法規的頒佈實施召開了新聞發佈會;通過津沽環保行活動等形式,開展了環境保護法、氣象法等20多部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活動。辦好《天津人大》,使之成爲宣傳本市民主法制建設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窗口。密切與宣傳新聞單位的聯繫和合作,及時報道常委會會議和執法檢查、代表視察、評議等重要活動,報道的質量和數量都有了明顯提高,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七、常委會和機關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升。常委會組成人員堅持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和市委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參加了“三講”集中教育、警示教育和市委組織的創新大討論、“弘揚危改精神、加快天津發展”大討論等,理論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質得到了較大提高。堅持集體行使職權,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法律程序辦事,常委會工作水平和議事質量明顯提高。不斷加強制度建設,各項工作基本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進人大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程序化。積極改進工作作風,堅持調查研究。五年來,由主任會議成員帶隊,圍繞國有企業改革、私營經濟發展等問題,進行了60多項專題調研,撰寫了高質量的調研報告,促進了人大工作水平和實效的提高,也爲市委決策提供了有益參考。密切與區縣人大的聯繫,積極參加區縣人大常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溝通情況,探討問題,加強工作指導,共同推動全市人大工作的深入開展。大力加強機關建設,機關幹部的精神面貌發生了深刻變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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