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貴州遵義縣法院開庭審理古興華、尹國海等11名被告人在烏江楠木渡酒後尋釁滋事逼人投江致人死亡一案,遵義縣人民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
去年8月1日,古興華、尹國海、吳大勇、楊念、楊昱、李靜、楊盛良、歐陽汝夏、康洪峯、王成力、陳良龍等及家屬10多人相約到遵義縣尚嵇鎮烏江楠木渡聚會。
當日下午5時許,他們在鄧某的餐館用餐時,高興之餘喝了不少白酒。席間,吳大勇走出餐館外隨意小便,被餐館隔壁住戶羅文華髮現,遭到其怒斥。吳大勇回到席上,將此事告訴衆人,衆人認爲丟了臉面,古興華、吳大勇、楊盛良、楊念等人便離席衝到羅文華家,對羅進行毆打,古興華還動手將羅家的房門踢壞。直至餐館老闆鄧某母親下跪求情,這夥人才住手。
古興華、尹國海等人無理打人砸壞羅家財產後,正準備駕車離去時,被聞訊趕回家的羅妻周其容將車攔住,要求古興華等人賠償損壞的房門後,才能離開。雙方再度發生爭執。度假村女老闆羅婭妮在場說了句“尚嵇這碼頭你們都想打走?”竟惹煩了這夥急於脫身的酒徒。被告人楊昱、陳良龍、尹國海等人對羅婭妮大打出手。
因陳良龍在毆打羅婭妮的過程中眼睛被他人砸傷流血,古興華、楊盛良、李靜等人手持鐵鏟、木棒與吳大勇、楊念、楊昱、尹國海、歐陽汝夏、康洪峯、王成力、陳良龍等人一起,對在場圍觀的潘友誼、陳險方、申世軍進行追打。3人亡命朝烏江岸邊逃跑,這夥人窮追不捨,竟以石塊追擊。潘、陳兩人走投無路,被逼投江。
古興華、尹國海仍不放過,繼續對江中掙扎的兩人投擲石頭。陳險方在江中拼命急逃,得以脫身。潘友誼因頭被石頭砸傷,體力不支向江中的船隻求救,當船家準備施救時,遭到被告人尹國海阻止,致潘友誼不敢靠岸溺水死亡,屍體在三天後才被打撈上岸。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古興華、尹國海在滋事過程中,手持石頭任意砸傷險境中的受害人潘友誼,並不準和不予施救,致被害人溺水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其他9名被告人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11名被告人在案發次日主動投案自首,其中被告人楊昱在押時,檢舉一起越獄陰謀,有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
休庭期間,記者採訪了受害人潘友誼之妻龔碧芬和羅婭妮之夫高永康。兩位受害人家屬均對民事賠償部分向法院提起了訴訟。高永康稱,懷孕3個月的妻子羅婭妮被毆打後流產了,他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5000元;而死者潘友誼之妻龔碧芬在丈夫被害後,上有年邁的父母,下有二名待哺的孩子,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55萬元。
由於案情重大,涉案人員多,法庭今日將繼續開庭審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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