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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芳,22歲,北京大興區人,小學文化程度,曾在京城某歌舞廳從事坐臺小姐工作 |
小芳,22歲,北京大興區人,小學文化程度,曾在京城某歌舞廳從事坐臺小姐工作。在工作當中,她結識了本市昌平區人胡明,並於2000年與胡明在昌平舉行了婚禮。因當時小芳還沒到法定結婚年齡,所以沒有領結婚證,但二人已經構成事實婚姻。婚後二人經常發生矛盾,胡明還經常使用暴力毆打小芳。
2002年4月6日下午,在家中,胡明向小芳提出了發生關系的要求,這回小芳沒有反對
。不過小芳要求模仿影視劇中的情景——把男的捆起來,胡明也同意了。於是小芳用繩子把胡明的手腳全捆了起來,還用布把胡明的眼睛蒙上,然後用刀向胡明的脖子猛刺幾刀。最後,胡明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事後小芳跑到派出所報案,聲稱家中發生命案。公安人員在現場發現諸多疑點,經過幾番訊問,小芳終於交代了犯罪事實,並對其罪行供認不諱。
案犯專訪
家庭暴力無人能管獨自忍受痛苦
記者:我看你的口供,你們每個月都要打七八次架?
小芳:對。
記者:都是因為什麼原因打架呢?
小芳:都是因為一點小事,有時因為說兩句話也能吵起來。
記者:他為什麼要打你?
小芳:為一點小事就打我。記得三月份時在我媽媽家,他拿菜刀剁菜板,把面弄得滿地都是。警察來調解,他就說沒事,鬧著玩的。警察走了,當時我家裡沒別人,他就掐著我的脖子,喂我藥吃,我也不知道吃的是什麼藥。我跑了出去,在小賣部,他打了我就走了。最後警察來了,我說他喂我吃藥了,當時我就不行了。後來警察把他拉到了派出所,把我送去了醫院。警察調解時知道,我們倆沒有領結婚證,只是辦了婚禮,沒法調解。警察說要是想解決問題,可以上法庭。可惜當時我也根本不懂得這些。最後我媽說,得了,既然都這樣了還鬧什麼呀。??
記者:你跟他提出過分手嗎?
小芳:經常提。
記者:他說什麼?
小芳:他就說不分。
記者:那你為什麼不選擇其他辦法躲開他?
小芳:他說如果要分手,就把什麼事都告訴你媽,我不讓你在你們家做人。我不讓他說。
記者:你家人不知道你做小姐的事兒嗎?
小芳:不知道。
記者:他的這些不良習慣,你是在結婚之前就知道還是結婚之後纔知道的?
小芳:結婚之前就知道那個女人,可是當時他們分手了。
記者:你沒有想過自己強行離開他或者躲避他?
小芳:以前我想過離開他,可是他一直不放過我。
記者:你們吵架,誰最關心你們,誰最操心?
小芳:沒有。
記者:沒人管你們之間的事兒?
小芳:沒有。每次他把我打得遍體鱗傷,我都跟他媽說,他媽說我管不了你們倆的事。有一次,他媽看著她兒子打我,就站在那兒看著,也不拉架。
記者:你們有沒有想一想其他的辦法,比如說跟朋友說一說,或者跟家人說一說?
小芳:沒有。我不願意把家裡的矛盾跟婆婆說、跟家裡人說,我的事也從來沒跟朋友說過,因為我也沒有什麼特別好的朋友。
記者:選擇自己承受?
小芳:嗯。
丈夫不忠分手不成弱女子起殺意
記者:是什麼原因使你想到要殺他的?
小芳:從2002年4月開始,在家裡沒事,我就胡思亂想。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總是這樣想——想他打我,想別人為什麼能過得那麼好,為什麼我卻過得一點自由也沒有,還想到他和外邊另外一個女人的關系,我真的非常生氣,於是就產生了殺死他的念頭。
記者:還記得你刺他第一刀時的情景嗎?
小芳:我紮他第一刀的時候也很害怕,刀紮在他脖子上沒有拿下來,就掉在了地上。然後他就說你為什麼要殺我,我說我知道那女人,你跟那個女人好。我說你愛我嗎,他說以前愛過。我說現在呢,他說不愛了。以前他就說過,我只是他的一把工具,如果不想要的時候就扔在一邊,如果想要的時候就拿過來用。
記者:你當時刺了他幾刀,還記得嗎?
小芳:我記得是5刀,可人家跟我說是17刀。
記者:你紮了他第一刀之後,就沒想過收手?
小芳:想收手,可是他提到那個女人了。當時我腦子裡一片空白,什麼都沒想,刀就下去了。就是紮完後我感到特別後悔,也害怕了。
記者:你是怎麼想起來要用繩子把他綁起來殺他的?
小芳:我想他是男人,我是女人,我根本就沒有多少力氣可以對付他。於是就想了這麼一個辦法試試,沒想到一試就行了。????
家人專訪
這門婚事我們本來就不同意
記者:她第一次把男朋友帶來,您看到怎麼說?
小芳父親:我說不成,她就不乾了,還跟她媽打了一架。
記者:你對這個男孩的印象怎麼樣?
小芳父親:不怎麼樣。
記者:為什麼?
小芳父親:一點都不成器。
小芳母親:班都不上,一說讓他上班,他就說不去,掙錢太少。經常來我們這兒要錢。
記者:當時不喜歡為什麼還讓他們辦了婚禮?
小芳父親:沒辦法只能依孩子了。
記者:你們對這門婚事本來就不同意,你們勸說過小芳嗎?
小芳母親:說過,但是她不聽。
記者:你們知道女兒把女婿殺了的消息後,當時是什麼反應?
小芳母親:我心裡挺難受的。我接到電話後,一宿沒睡覺。我又得不到別的消息,我著急。我這一輩子都是老實巴交的,可不知道這孩子怎麼中了邪了。
記者:在此事發生前,就是一點預兆也沒有嗎?
小芳母親:什麼預兆也沒有,出事那天早晨她還給我打過電話呢。
心靈懺悔
我好想回家小芳心靈獨白:
我是走錯了一步,纔造成了現在的後果,我特別後悔,我希望跟我同齡的人不要學我的做法,這樣真的是太傻了。他的命也沒了,我想我的命也保不住了。
我愛他,我對不起他,是我把他殺了。如果能有來生的話,我想我們倆還能做夫妻。
我還覺得對不起我的父母,我希望他們能夠原諒我。如果政府能夠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我想我會好好地表現,以後好好地孝敬他們,回報社會。開庭的時候,我希望我能有機會見見我的母親,那樣我會非常高興的。
我現在很想回家,回家的感覺特別好。以前我不怎麼回家,可是現在想回家也回不去了。
我最想見的人是我的弟弟。我希望我弟弟不要像我這麼魯莽。希望他能遇見一個好女孩兒,對我父母好,更對我弟弟好。????
本案啟示
分手或逃避都可以解除事實婚姻
記者:您覺得他們二人的生活為什麼會有那麼大的矛盾,又為什麼會經常打架呢?
檢察官:小芳和胡明在婚後的生活中感情一直不和。一個是因為這兩個人都沒有正當的職業,也沒有正當的經濟來源,而且兩個人都有不良嗜好,都好逸惡勞。過去小芳曾經在歌廳當過小姐,脫離了那個環境之後,她沒有什麼技能。她的丈夫胡明也是游手好閑,沒有正當的職業。
記者:您覺得小芳當時在受虐待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的辦法是什麼?
檢察官:選擇分手或者逃避。像他們這樣的婚姻屬於典型的事實婚姻,如果要解決這種婚姻的婚姻關系應該是很容易的。小芳只要回娘家就可以了,因為法律上並沒有承認他們二人的婚姻關系。????
記者後記
小芳在接受記者采訪的時候總是說,自己後悔了。這樣的後悔對於她來說還有什麼用嗎?我心裡也不清楚。但是一個人如果總要在這個時候纔曉得『後悔』這兩個字的真正含義,恐怕是太遲了!
本文中的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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