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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瞿麥生等12名代表提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民辦教育得到較快發展。目前,全市共有各級各類教育機構IO34所,其中:學歷教育院校246所,非學歷教育機構73O所,高自老社會助學機構83所,中外合作辦學機構7所。基本形成了一個多渠道、多層次、多規格、多形式,門類齊全的民辦教育體系。據有關部門初步統計,全市民辦中小學在校生達14萬人,佔全市中司。學生總數的10%,其他民辦教育機構招生達50萬人次。全市民辦教育機構的學費收入4億元,辦學積累近億元,教學儀器2億元,圖書資料近800萬冊,專職教師及管理人員2萬餘人。
鑑於以上情況,我市制定的《天津市社會力量舉辦教育機構規定》已不適用,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新的天津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
建議內容如下:
1、天津市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總則:制定目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法律地位、權利、義務及主管部門等。
2、民辦教育機構的設立:法人要求、審批、應提交的材料等。
3、民辦學校的組織與活動:機構、職權辦事規則等。
4、教師與受教育者:權利、義務、待遇(物質待遇、社會政治待遇等)。
5、資產、財務管理及監督。
6、扶持與獎勵。
7、變更與終止。
8、法律責任。
9、附則:概念、說明、法規的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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