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本月19日聯合下發《通知》,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有關收費優惠政策作出明確規定,對符合要求的下崗失業人員免收2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通知》規定,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自工商部門批准其營業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包括:個體工商戶註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鑑證費、經濟合同示範文本工本費;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驗費、預防性體檢費、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許可證工本費、衛生防疫防治費;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勞動合同鑑證費、職業資格證書費;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治安聯防費、出租汽車業和長途運輸治安聯防費;組織機構代碼、IC卡費;聯運管理費;非住房交易手續費(租賃部分)、住房交易手續費(租賃部分);城市佔道費。《通知》指出,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失業人員,應向有關部門出具《再就業優惠證》,經收費單位審覈無誤後免交有關收費。有關部門要切實落實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優惠政策,對不按規定執行優惠政策的,市財政局、物價局將予以嚴肅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