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賊透支消費輕易得手,追究責任銀行和商場互相推諉,失主跑了半個多月仍無結果
昨天,廣州的李先生來電講述了因自己的工商銀行牡丹信用卡被盜後又被竊賊迅速消費透支、而銀行與商場互相推諉、致使自己莫明其妙地白白損失了5000多元錢的遭遇。事情已過了半個多月,但有關方面仍沒有合理說法。
雖即掛失,幾小時四次透支
李先生是本月8日晚到位於廣州下九路的陶陶居參加朋友婚宴的。席間,他將自己貼身口袋裏裝有現金和工商銀行牡丹信用卡的錢包的上衣放在座椅背上。約晚上9時半,他一摸貼身口袋,發現錢包沒了。他趕快就近掛失,不久,他查詢到信用卡已被消費透支了5000多元。
第二天,李先生來到了負責廣州市牡丹信用卡業務的工商銀行廣州市萬通支行,信用卡業務部門有關職員告訴他,他失竊的信用卡在昨晚10時前已被人分四次在下九路某商場消費透支。李先生接着找到這家被竊賊惡意消費透支自己信用卡的名×商場。商場也承認在前一天晚上有人用牡丹卡在不到一個小時裏購買了價值5000多元的商品。
假冒簽名,未被識破誰負責
自己錢財被竊本已非常憤悶,接下來發生的事更令李先生懊惱。銀行信用卡部表示,因持卡人在與銀行所籤的協議明文規定:持信用卡人同意可不出示身份證,以自己簽名即可使用信用卡。所以,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但可以幫李先生在1—3個月內將商場消費的賬單寄給李先生一份。
按理在商場持信用卡消費雖然不用出示身份證,但要認真核對持卡人在卡上的簽名與消費時在賬單上的簽名是否完全一樣;顯然,名×商場的收銀員並沒有認真仔細地核對簽名特徵,而且盜竊者四次冒充持卡人簽名都未被識破。可名×商場卻讓李先生去找銀行,因爲商場只與信用卡所屬銀行有業務關係,不與持卡人個人發生關係。無奈,李先生又求助人行廣東分行,分行有關部門的答覆是人行只受理行風投訴,而李先生所反映的問題是業務問題;信用卡部一般是獨立的業務部門,因此,人行在業務上也不便干涉過多。
覈對簽名,是否都能辨真假
記者昨天下午來到工商銀行廣東省分行營業部信用卡業務處,辦公室周小姐介紹說,之所以取消身份證覈對手續,一方面是與國際慣例接軌,另一方面也是應廣大客戶的要求,許多客戶反映使用信用卡還要覈對身份證較麻煩,於是,去年下半年省行曾向信用卡客戶發出通告,除了幾樣非常貴重的商品要覈對身份證外,其它消費一律取消覈對身份證。至於輸入密碼的規定,爲方便持卡人購物消費,用信用卡在商場購物消費時不需要輸入密碼,只要憑簽名認證就可以了;只有在辦理取款時,才必須輸入密碼。這一通告也同時知會了各商場。顯然,商場爲了自身的利益並沒有認真核對持卡人簽名。記者也從其它銀行了解到,現在各銀行都設立了緊急掛失電話,遺失信用卡應迅速撥打掛失電話,申請掛失。但有些銀行系統較先進,會迅速凍結掛失的信用卡賬號;有些可能會慢一些。目前這方面的法律責任的確有待商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