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與妻子感情不合但又離婚不成,來自崇明的石志海竟然動起了殺妻念頭。就在此時,石志海的哥哥石有勝正因經商慘敗而債臺高築,爲了弄錢,石家兄弟竟然訂立了“殺人合同”。
現年41歲的石志海已和妻子共同生活了十幾年,由於受不了妻子獨攬經濟大權、從不打理家務、對自己的母親任意使喚,石志海曾向妻子提出過離婚,但遭到了拒絕。他哥哥石有勝正因爲經商慘敗而債臺高築。在一次兄弟見面中,哥哥向弟弟伸手借錢,而弟弟卻流露出了對妻子的不滿:“除非把我老婆弄掉,我才把錢借給你。”石有勝提出:“只要給我二三萬,就幫你弄掉你老婆。”其後,兄弟倆就付錢殺人一事多次聯繫,2002年5月19日,兩人在本市某快餐店策劃了上門殺人的實施細節。
5月22日上午,石家兄弟按約定在外見面,弟弟將2萬元現金交給了哥哥,之後弟弟返回單位,假裝若無其事地和同事們打牌。哥哥隨後前往弟弟家中,按響門鈴後讓弟媳打開房門。進入室內後,哥哥先用借錢一事將弟媳激怒,乘機對她實施毆打,後又用事先準備的榔頭將她砸倒在地,再掐住她的脖子直至其死亡。按照事先預謀,哥哥在殺人後故意取走了弟弟家中和弟媳皮包中的3000多元現金,將現場僞裝成入室搶劫的模樣後才慌忙逃走。弟弟得知哥哥殺人成功後,也故意在單位中滯留到傍晚纔回家,並以受害人家屬的身份向警方報案。
自以爲有不在場的證明,可以瞞過警方的偵查,不料警方很快就識破了石志海的伎倆。在弟弟到案後三個月,潛逃在外的哥哥也被警方從雲南抓獲。近日,石家兄弟已被閘北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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