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瀋陽市任職的4年中,有180餘人,其中85%以上是各級各類幹部,每逢年節,大事小事,以各種名義給我送錢送物多達600餘萬元。這是一組十分可怕的數字。但是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我一直把這種送禮行爲看作是‘人情往來’而坦然待之……”
———摘自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獄中所寫《我的罪行與反思》
主持人語
闔家團聚,走親訪友,拜年問候,在中國傳統佳節———春節即將來臨之際,濃濃的親情、鄉情、友情將這年關的時空浸染得如此溫馨。但是,對領導幹部而言,“年關”無疑又多了一層特殊的含義———“廉關”。
近年來,針對某些人打着向領導拜年的旗號,行行賄之實;某些領導幹部以過年爲名,行斂財之實的“節日腐敗”問題羣衆反映強烈。很多領導幹部觸犯黨紀國法並非一開始就有意爲之,而正是由過年這樣的節日收禮一步一步滑向深淵,待到身陷囹圄後方痛悔當初未能“守身如玉”已爲時過晚。近日,本報約請了來自紀檢、學界和基層的代表,就此問題展開討論,願我們的領導幹部能經受住“廉關”的考驗,清白坦然,年年安然。
主持人:
本報記者盛若蔚
嘉賓:
中央紀委研究室主任吳玉良
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許耀桐
中共河南內鄉縣委書記於國幹
“權力照應”是實質
人情往來尋時機
主持人:上網瀏覽,在過節的話題當中,有不少是關注領導幹部年關如何過“廉關”的。緣何“年關”這短短几天時間變得如此敏感?
吳玉良:“年關”,是“八小時以外”的擴大化。這7天左右的假期,各種監督都較爲鬆懈,處於相對無力階段。從組織行爲上看,容易出現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和高消費娛樂活動,甚至以公款名義贈送禮金。
從個人行爲上看,主要表現爲:封建迷信、賭博;大操大辦;配偶子女或領導幹部本人接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個人出資的旅遊;個人消費用公款報銷;接受禮金紅包等等。尤其是借過年之機,向領導幹部贈送禮金“紅包”在有的地方比較普遍。所以,我們說領導幹部過年關,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過“廉關”。
許耀桐:一些領導幹部在春節期間面臨密集的“糖彈”包圍和進攻,目前已是客觀事實。
在熱衷年關送禮的人羣中,懷抱着各種各樣不良的動機。有人是出自謀取經濟利益的,企圖通過領導的“權力庇護”,打通審批等關節,以小錢換大錢,取得更可觀的經濟回報;有人是出自謀取政治利益的,希冀博得領導的“權力好感”,以便日後在官職上能得到更快的升遷;還有的想得到領導的“權力照應”,謀取方方面面的社會利益。各種各樣的動機,在春節裏找到了聚集點,找到了表達的好時機。
於國幹:一些人趁過節給領導幹部送禮,形式多樣,有送實物的,有送有價證券的,甚至直接送現金。送禮的藉口也很多,有的以“感謝工作上支持”爲名,有的以“給小孩壓歲錢”爲由。而且,相當一部分禮金來自公款,用公款送禮必然要“變通”處理,給財務制度造成混亂,甚至引發犯罪。
人情、面子藏陷阱
補償、僥倖要不得
主持人:人情往來,本無可厚非。但一旦夾雜有不可告人的動機,“紅包”便變了味。其實,道理誰都明白,可還是有人坦然收之,這是爲什麼呢?
許耀桐:中國兩千多年封建社會腐朽思想的流弊至今還在。一是世俗文化中盛行人情大於王法,民畏官,朝廷有人好辦事;二是官文化中理所當然地認爲,做官應該發家致富,過人上人的日子,所謂“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所以,這兩方面的“需”與“求”結合起來,民衆中有人送禮行賄,官員中有人受賄索賄,就歷來有之了。
集中於春節等節日期間,是因爲行賄受賄畢竟有違法理。春節期間互相走動多,請客吃飯捎帶些禮金禮品,本是民間人際交往的常情,這樣的形式可以被利用來起到很好的掩飾作用。
吳玉良:每個領導幹部都有自己的工作圈、社交圈和生活圈,而後兩個圈很容易出問題。“年關”,正是不少人以親情、友情爲由,向領導幹部進攻的“有利”時機。
有些領導幹部“年關”收禮的動機歸納起來,不外乎是“小事論”、“人情論”、“面子論”、“從衆論”、“補差論”、“法不責衆論”等心理在作怪。
人情往來的背後往往是權錢交易,這裏面有利益驅動。
於國幹:從主觀上看,領導幹部忙忙碌碌工作一年,很是辛苦,感覺需要補償一下,放鬆一下。這種補償是精神上、物質上、情感上的。因此,很多幹部有一種補償心理。另外,還有一種僥倖心理,認爲法不責衆,只要做得隱蔽,就不會出事。
繃緊自律這根弦
制度規定要從嚴
主持人:確實不少幹部感到拒絕這些“人情往來”很難。到底該如何剎住這股歪風邪氣?
於國幹:就是要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要讓送禮者自感送禮無門、無路、無望,送禮浪潮終究會消退。
我個人的一貫做法是:一、關手機、電話,“年關”儘可能減少與外邊的聯繫;二、教育家屬、孩子把好家門,節日裏除了至近親戚,其他來客一概不見;三、退還或上繳禮品禮金,對不知情收到或一時推辭不掉的禮品禮金,事後及時退還給送禮者本人,退不掉的,堅決上繳。
吳玉良:“年關”送禮似乎形式比較合情合理,因爲表面上看人家並沒求你辦事,實際上很多文章在後面。但收紅包和受賄卻很難區分,我國刑法對受賄罪有嚴格的界定,少數人就鑽這個空子,打擦邊球,這給紀檢監察工作增加了不小的難度。
治理“節日腐敗”也必須從源頭上反腐,從治本入手。要靠改革,靠制度。近些年來,有關部門每年都打招呼,從效果上看,雖不太明顯,但必須堅持,因爲正是在不斷的招呼聲中,反腐敗正逐步走向體制化、機制化和制度化,通過嚴格的體制、機制和制度約束,加強對幹部的教育,不斷地給予警醒。雖然,年關時節的這種不正之風暫時還不能杜絕,但總趨勢是在不斷地得到遏制。
中央紀委對紅包禮金問題曾專門做過調研,今後將進一步加大這方面的治理力度。
許耀桐:以過“廉關”來過“年關”,要立足於制度建設,關鍵是要加強權力監督機制。爲什麼發生向權力行賄,爲什麼權力也敢於受賄,因爲權力運行沒有受到有效制約,使行賄者能夠從掌權者那裏確實地得到權力的好處。如果掌權者不能爲行賄者辦事,行賄者不能從掌權者那裏達到目的,又有何人行賄受賄呢?克服“權力尋租”,在制度上要使政務公開、透明,官員接受民衆監督。
具體言之,就是制度規定要從嚴。雖然我國刑法對受賄罪有嚴格的界定,有些情形難以納入受賄範圍,但我們的紀檢監察條例應從嚴規定,堵住空子。即使你不犯法,也是違規的。
當然,制度也不是萬能的,它可以懲治腐敗者,警示後來者,但不能祛除人的貪慾之念。制度也是以文化爲載體的,失去政治文化的教化薰陶,制度將成爲沒有生命力的律條,不可能被很好地理解和遵從。在加強制度反腐敗、制度促廉政的同時,加大思想教育力度將會收到顯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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