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西來賓市興賓區發生一起自焚案,自焚者自焚不爲別的,僅僅因爲一隻狗引起的糾紛而自焚,令人惋惜不已。
據當代生活報報道,1月24日上午9時許,來賓市公安局興賓分局“110”接到羣衆報稱:在來賓市興賓區水落街三巷有一男子衝進別人家裏,用汽油淋身點燃自己。接到報警後,“110”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將已被火燒得奄奄一息的男子送到醫院搶救。
經查,該男子姓黃,他衝進的那家姓莫。據羣衆反映,前段時間黃某的兒子因偷狗被人發現,狗主便上門要黃某賠償。後來,附近丟失狗的人得知這一情況後,也認定是黃某的兒子偷了他們的狗,紛紛上門要黃某賠償,黃某也一一作了賠償。
可是,黃某後來一想,覺得自己賠償給那些後來要求賠償的人有點冤,因爲這些狗不一定都是自己兒子偷的。一時想不通的黃某竟於1月24日早上,跑到他曾賠償過的莫某家,用汽油淋身後點燃自己欲自焚,結果被羣衆攔住並撲滅其身上之火,才使黃某本人及莫某的房子倖免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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