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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現場
國家民航總局本月5日下發通知,規定旅客今後不能隨意攜帶液態物品登機。記者昨天從青島流亭機場瞭解到,這一新規定已經開始執行,旅客如想攜帶飲料,登機前先得親口品嚐。
“這裏可以辦酒展”
昨天下午5時許,在流亭機場安檢處行李檢查處,旅客放在旅行包中的一箱箱飲料被安檢人員“搜”了出來,並登記備案。安檢人員介紹,不少旅客還不知道這項新規定,許多送行的人只好把帶來的飲品再帶回去,沒有人送行的旅客,因爲不願接受開瓶檢查,索性就暫存在機場。
記者在流亭機場安檢處值班室看到,這裏已經堆滿了各種包裝的飲料和奶製品,到昨天下午,因不能登機而被寄存在機場安檢處的酒就有200多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旅客暫存的酒有幾十個品種,我們都可以舉辦酒展了。”
登機前先得喝一口
流亭機場安檢處值班科長張正康告訴記者,按照新規定,碳酸飲料、礦泉水等所有液態物品現在都必須接受開瓶檢查。機場對旅客自身攜帶的飲品,在經過搖、嗅後,還要求旅客必須親口品嚐。對暫扣的酒類,機場給旅客開憑條,爲其免費保存一個月,旅客可以託朋友、親人拿着憑條或傳真件及個人身份證,來機場領取寄存物。(謝文頌)
附:民航總局相關規定
一、每名旅客每次最多可攜帶2瓶(每瓶容積均不得超過500ml)碳酸飲料、礦泉水、茶水、牛奶、酸奶、果汁等液態物品,並經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後,方可隨身攜帶乘坐飛機;其他超出部分一律託運。
二、旅客不得隨身攜帶酒類(瓶裝、罐裝)。如確需攜帶,每人每次不得超過2瓶(1公斤),且必須託運,包裝須符合民航運輸規定。
三、因特殊原因需要隨身攜帶的液態物品,如患病旅客攜帶的液態藥品、帶有嬰兒的旅客攜帶的嬰兒飲用品等,經開瓶檢查確認無疑後,可予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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