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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1·18爆炸搶劫銀行案已經告破。2月8日上午,警方陸續將犯罪嫌疑人張顯明、張顯輝、李彥彬和李彥波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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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瀋陽1.18銀行爆炸搶劫案救援現場 |
報道說,1.18爆炸搶劫銀行案發後,遼瀋警方經過21天的艱苦努力,通過地毯式的排查和廣泛深入地發動羣衆,迅速鎖定了偵查工作目標。
1月18日17時50分,瀋陽市商業銀行遼瀋支行第一儲蓄所門前發生一起爆炸案。據警方透露,歹徒用事先準備好的爆炸物將運鈔車引爆,致使1名金融護衛人員和1名儲蓄所出納員當場被炸死。爆炸後,有三四名歹徒立即實行了搶劫,身負重傷的運鈔車司機被歹徒在實施搶劫時開槍打死。隨後,歹徒又向前來救援的該儲蓄所工作人員開槍,又造成5人受重傷,其中一人有生命危險,被搶走現金197萬元。
案件發生後,市公安機關立即趕到現場開展工作。經過現場勘察認定,這是一起有預謀的爆炸搶劫案,犯罪嫌疑人事先將爆炸裝置放在儲蓄所門前,待運鈔車停靠在儲蓄所門前,準備裝款時,啓動爆炸裝置,將商業銀行運鈔車司機及押送人員3人炸死,多人受傷,搶劫現金1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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