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瀋陽市公安局發出鄭重聲明:2月9日,瀋陽“1·18特大持槍爆炸搶劫運鈔車案”告破,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中有4人已相繼落網,全國各新聞媒體已就此進行了報道。但個別媒體在報道中誤將張顯輝當成了其兄張顯光,出現報道失誤,在一定程度上干擾了對重要在逃嫌犯張顯光的抓捕工作。近日,公安機關已向全省發出通緝令。張顯光,男,1965年3月8日生,身高1.72米,較壯,長方臉,短髮(略帶自然捲),小眼睛,雙眼皮,睫毛較長,嘴較小,略帶酒窩,鼻子上約一釐米長舊疤痕。警方希望廣大羣衆積極行動起來,協助公安機關儘快將犯罪嫌疑人張顯光抓捕歸案,對抓捕嫌犯有功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獎勵人民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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