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人生大事,但是有這樣一位丈夫,與自己從未吵過架的妻子,突然之間成了別人的妻子,而且妻子還拿出了一份自己從未見過的『離婚證』。原來妻子是背著丈夫悄悄地離了婚,而為她辦理手續的竟然是下派到村裡的婚姻登記員。後者的行為受到應有的處罰,而這樁曾經美滿的婚姻經過這番折騰也走到了盡頭,假離婚成為真離婚。
丈夫不知自己離婚
妻子悄悄嫁給別人
武恆言是黑龍江省寶清縣的一位普通農民。寶清縣位於黑龍江省東北部,人們所說的北大荒也正是這裡了。現如今,這裡的農民都以種地為生。武恆言另外還有養蜂的手藝,日子過得很不錯。而最讓武恆言感到欣慰的就是他和妻子崔貴香兩個人的感情非常和睦,結婚之後就沒吵過架。可自從2001年過了春節,武恆言的妻子崔貴香就說不回家了,要在娘家住。武恆言說他和妻子過年的時候還是高高興興的,沒有鬧過任何矛盾。過年了,妻子回娘家,武恆言覺得很正常也就沒多想。可沒過多久,武恆言就聽說崔貴香被另一個男人接走了,接到了上清崗縣。
接走崔貴香的男人與武恆言同住一村,他與妻子是在麻將桌上認識的。關於他和妻子的流言蜚語武恆言早就聽說過,可他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的妻子竟真的被別人明目張膽地接回了家。武恆言找到了妻子崔貴香,崔貴香卻告訴他?他們倆早就離婚了,武恆言無權乾涉。崔貴香甚至還拿出了她私下辦理的離婚證和新的結婚證。
登記員收了500元
讓女方單獨離了婚
在武恆言不知道的情況下,崔貴香又是怎麼離的婚呢?崔貴香說自從她和同村的陳增認識以後,她就有了離婚的念頭,又怕武恆言不同意,於是瞞著他一個人去找了在當地辦理婚姻登記的人。答應給崔貴香辦理離婚證的人名叫劉學清,以前是寶清縣民政局下派的婚姻登記員,一直在村裡辦理婚姻登記工作。那天,崔貴香找到劉學清說自己和丈夫感情不和要辦離婚,劉學清答應可以辦理,不過要交500元的費用。
就這樣,在武恆言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崔貴香花了500元,劉學清就單獨給她辦理了離婚證。隨後,和崔貴香相好的男人又拿著崔貴香的身份證一個人去辦了結婚證,為他們辦證的人依然是劉學清。有了離婚證和結婚證,崔貴香便和別人住在了一起,過起了夫妻生活。直到此時,一直蒙在鼓裡的武恆言纔如夢初醒,沒想到相濡以沫的妻子竟然這樣輕易就背叛了這個家庭。
民政局怒查該事件
登記員銷毀離婚證
武恆言一氣之下找到了劉學清。劉學清卻說,他辦的證件都是合法的。武恆言雖然覺得劉學清這麼多年一直代表民政部門在村裡工作,應該是可信的。但是,他總覺得妻子與自己離婚了,他卻一點也不知道這樣的事情實在是不可思議,於是便來到了寶清縣民政局。民政局的領導也對這種膽大妄為的事表示憤怒。
據民政局的人介紹說,以前劉學清在鄉裡擔任婚姻登記員,他就有權利為村民辦理婚姻登記。但是在2001年7月份,由於工作變動,劉學清已經不再擔任婚姻登記員了,他也就沒有任何權利再為村民辦理結婚離婚手續了。既然劉學清的手裡已經沒有了任何證件,那麼他又是如何為崔貴香頒發的結婚證和離婚證呢?
隨即,寶清縣民政局和寶清縣紀檢委對劉學清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而此時得到消息的劉學清迅速以稍做修改為借口收回了發給崔貴香的結婚證和離婚證並把它們都給銷毀了。由於證件被銷毀,所以我們沒能看見劉學清所下發的證件到底是什麼樣子,那麼他發給崔貴香的證件究竟是從哪裡來的呢?
曾發過多份假證件
村民不知其中有假
劉學清說,他發的證件都是買來的假證。除了崔貴香以外,他還給村裡的另外三四戶人家分別發了這種假的結婚證和離婚證。而對於這種假證件與民政局下發的正規證件相比,從外觀上看沒有任何區別,上面也有相關單位的印章?而二者之間惟一的區別就是沒有鋼印。
對於劉學清給農民下發的這些假證件,記者也曾經到農民家裡了解情況,他們說他們根本就沒有懷疑過。如果那些假證件不被收回銷毀,或許他們永遠都不會知道拿到手裡的是根本沒有法律效力的證書。而對於崔貴香來講,她也並不知道自己的離婚和再婚都是在拿法律開玩笑。只讀過四年書的她只是知道能有一個離婚證就完事了。
對於劉學清下發的假證,當地的老百姓也不會懷疑其中有假。不僅是因為證件從表面上看不出問題,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們對劉學清太信任了。據村民們反映,劉學清平常工作比較認真,為人也比較隨和,平常大家找他辦事都十分放心,對他相當信任。
利用村民盲目信任
高價辦理違法手續
而自從劉學清為崔貴香辦了離婚證以後,在當地老百姓的心目中對於離婚就有這樣一種認識,認為夫妻雙方只要有一方到場就能辦理離婚證。劉學清正是利用了村民的法律知識貧乏和對他的盲目信任。而他真正要達到的目的或許是每個證件給他帶來的經濟利益。按照當地民政部門的規定,劉學清辦理結婚離婚登記,最多只能收30元的費用,這些費用都是必須上交的,而劉學清給崔貴香光辦離婚證就收了500元,辦結婚證又收了300元,這些錢他都裝進了自己的腰包。對於其他的幾戶人家,他也有一個自己的收費標准:結婚證和離婚證各收200元。
據我們了解,在當地,農民的年均收入也就在700元左右,而劉學清的收費標准可以說是非常昂貴的了。劉學清當時作為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對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中的規定,比如說必須是雙方親自申請離婚等規定他都是非常清楚的。但是至於為什麼要做出這樣違法的事,他自己說沒考慮太多也沒有什麼目的。
對於劉學清已不再擔任婚姻登記員的事,劉學清說,他當時由於還在村裡擔任別的工作,所以他就沒有特別地跟村裡人說明這個情況。而對此,寶清縣民政局的人也表示,這是由於當時只有劉學清一個人在當地身兼數職在下面工作造成的,缺乏嚴格的監督機制。
登記員瀆職受處分
當事人無奈真離婚
2002年9月,寶清縣紀委對劉學清的問題作出了處理意見,認為劉學清明知自己無權辦理婚姻登記卻非法辦理假的證件並收受賄賂,決定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為什麼給他這樣一個處分呢?寶清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李玉海說,根據紀律處分條例,劉學清屬於瀆職的行為。
雖然對於劉學清作出了處理,但是武恆言卻覺得這樣的處理遠遠不能彌補他所受到的傷害,彌補不了他已經破碎的家庭。武恆言和崔貴香的婚姻經過這麼一番折騰,幾乎沒有了任何挽回的餘地。2002年9月,他們來到了寶清縣人民法院訴訟離婚了。
專家說法
離婚必須 雙方親自辦理
主持人:民政部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當中,離婚的步驟和登記是怎麼規定的?
馬憶南:離婚在中國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願的離婚。雙方自願的離婚要由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離婚登記,這個是按照行政程序離婚。登記離婚還要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一些證件和證明,當事人要提交結婚證,要由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申請、離婚協議書進行嚴格的審查。如果認為離婚的雙方是符合離婚條件的,可以批准離婚,如果不符合離婚的法定條件,那就不批准。
還有一種是訴訟離婚,是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雙方同意離婚,但是對離婚的法律後果比如說財產分割、債務的清償或者是子女的撫育無法達成協議的,就要通過訴訟程序由法院來判決。一般情況下,如果當事人能夠表達自己離婚的意願的,雙方都要出庭,除非是一方當事人不能表達意願的可以由代理人出庭。
主持人:顯然在這個案件當中,由於崔桂香以及他的第二任丈夫是法盲,不知法不懂法,違法進行了第二次婚姻登記。造成所謂第二次婚姻登記的執行者是劉學清,最終對他的處理結果是行政記過處分,這樣的處分是否太輕了?
馬憶南: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當中,對婚姻登記管理員如果有違法登記的情況也要給予處分。它是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者撤銷婚姻登記員的資格,劉學清已經不是婚姻登記員了,所以也沒有辦法給予撤銷他的婚姻登記資格,而是按照公務員條例來對他進行了行政處分。從這個案子來看,劉學清似乎沒有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他也沒有辦理很多的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所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還是比較恰當的。如果有證據證明他有更嚴重的違法行為的話,我想按照公務員條例給予更進一步的比較嚴厲的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公職。
主持人:本案中,由於劉學清為了謀取個人私利非法為別人辦理了離婚和結婚登記。所幸的是這個過程當中還沒有任何人遭遇了任何嚴重的後果。不過我們可以假設或者設想一下,如果在他辦理的非法結婚的這些人當中有一對是因為種種原因不能夠結婚的,比如說是近親,而被他辦理結婚了,結婚之後再生下一個不健全的孩子,殘疾兒給一家人的生活帶來極大的痛苦。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怎麼樣去追究劉學清的責任?劉學清所受到的處理是不是就不簡單是一個行政記過處分了?
馬憶南:這種混亂的婚姻登記,這種違法的婚姻登記可能會使得那些不該結婚的人也得以結婚了,比如表兄弟姊妹關系或者是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的人;這樣就可能會造成一些嚴重的後果,比如說生育不健康的後代,或者是把傳染病傳染給對方,傳染給後代這都有可能的。如果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的話,作為有過錯的一方當事人和不進行嚴格審查的婚姻登記員,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案啟示
婚姻登記不是走形式
主持人:據記者回來說,其實像這樣的現象在當地並不少見。比如說該雙方都登記到場的時候,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一方不能到場,結果由父母代替了。另一方面婚姻登記員的身份是大家都彼此認識,沒有人去質疑他,所以只要有一個人在這兒做了登記了,就算是已經進行完程序了。所以我想這種混亂之所以發生,它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馬憶南:中國幾千年來實行的是儀式婚的傳統。很多老百姓對婚姻登記不是太重視,認為登記不登記就是走一個形式,不知道婚姻登記的法律意義。婚姻登記實際上就是為了避免違法婚姻的發生,就是為了使那些不能辦理結婚登記的人辦理結婚登記,這樣實際上對當事人有好處,對他的子孫後代也有好處,對社會也有好處。這樣可以減少很多的包辦買賣婚姻,減少很多沒有達到法定婚齡的婚姻,減少一些近親婚姻,減少法律禁止結婚的人結婚,這都是非常有好處的。
主持人:在現實生活當中,尤其是在農村存在的這些問題,有什麼根本的解決辦法嗎?
馬憶南:現在我們正在著手修改1994年頒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將在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職責,對婚姻登記條件的明確化、婚姻登記程序的嚴重化以及違法婚姻登記的法律責任,包括當事人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還有婚姻登記員違法登記,他應當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都有更加具體的規定。
主持人:我們說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是人生大事,要依法做好人生大事我想不僅僅是作為普通公民要提高法律意識,提高法律覺悟,重要的是相關的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一定要切切實實地負起責任來,不能讓我們的婚姻大事受到任何法律的戲弄或者受到任何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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