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今日(11日)從市質監局獲悉,從去年5月1日開始國家已對汽車、摩托車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制度,該制度明確規定從2003年5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認證的汽車、摩托車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和使用,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將從今年5月1日起對強制性認證的車輛產品(包括零部件)的生產和進口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爲了維護企業的利益和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市質監局向社會公佈諮詢電話:27021039,並提醒有關企業凡在2003年2月28日以前向國家認監委指定的車輛產品認證機構正式遞交認證申請的,其產品已上國家經貿委《公告》或《目錄》,產品檢測報告在有效期內的,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申辦過程中,對檢測報告中檢測標準及檢測項目同強制性認證無差異的部分將予以承認;凡2月28日以後遞交認證申請的,必須按照強制性產品認證規則要求,對產品進行全項目重新檢測。(北方網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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