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很多人都曾遇到過要求開發票卻遭到商家拒絕,並索要“開票費”的情況,商家這樣做合理嗎?昨日,本報“熱線尋呼”就接到了讀者楊先生的類似反映。據楊先生說,春節前他帶女兒在河西區大沽南路上的“金夢圓”影樓照了一套兒童寫真像。昨天下午,他按約定到影樓取照片,交完全款後要求開具正式發票,以便在出現糾紛時當作憑證。不料被影樓工作人員拒絕,說開發票的話,最低還要再交20元錢。楊先生氣憤地對記者說,“開票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亂收費。
接到反映後,記者與該影樓的工作人員取得電話聯繫,一位姓錢的帶班人員說,“如開票須多收錢”是影樓的內部規定。但是關於“開票費”是否經過工商及物價部門同意的問題,錢女士未作解釋。
經本報協調,該影樓最終放棄了多收費的要求,併爲楊先生開具了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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